更新时间:2018-06-02 08:32作者:李天扬老师
黑龙江大学是教育部与黑龙江省政府共同建设的具有鲜明对俄办学特色的重点综合性大学。黑龙江大学中俄学院是国家17所高等教育创新人才培养机制体制改革试点学院之一,为进一步深化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积极探索以高考成绩为基础、以学科素质测评为主体的拔尖创新人才的评价选拔体系,根据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自主选拔录取试点工作的文件精神,我校2016年在黑龙江省继续开展中俄学院自主选拔录取工作。
一、组织领导
黑龙江大学中俄学院自主选拔录取工作经教育部审批备案,在教育部的领导和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的指导下,由黑龙江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黑龙江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中俄学院自主选拔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自主选拔录取工作。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
2016年我校中俄学院自主选拔录取计划为30名。
化学工程与工艺、应用物理学、生物技术、数学与应用数学、金融学和法学(文科)等6个专业各招收5人。
三、报考条件
(一)考生必备基本条件:
1.具有当年高考报考资格并已参加户籍所在地高考报名的高中毕业生;
2.外语语种为英语或俄语;
3.品学兼优,中学学业水平考试和中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良好以上;
4.身心健康,有志于从事对俄相关工作;
(二)且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学有专长,高中阶段在所报考专业相关领域各级竞(比)赛获奖者;
2.具有良好的语言学习能力,外语成绩突出,高中阶段在各类外语竞(比)赛中获奖者;
3.高中阶段在所报考专业或外语领域取得其他标志性成果(如专著、论文、发明创造等)并能够提供佐证材料者。
四、考生报名方式及要求
(一)网上报名。考生在2016年3月1至31日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zzbm/进行报名,并填写报名材料,详情见黑龙江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zsb.hlju.edu.cn)通知。
(二)递交报名申请材料。考生需要提交的报名材料包括:
1.《2016年自主招生报名申请表》;
2.由考生所在中学(单位)或原毕业中学出具的考生在高中阶段德智体美各方面发展情况及社会公益活动情况、以及其他反映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情况的写实性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