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17 14:38作者:才子老师
2018年福建农村医疗保险新政策及报销比例范文规定
参合农民可以选择不同医院就诊,一般采取就近原则,选择不同医院的报销比例也有所不同,一般对住院患者的报销比例比较大,可以分为慢性病、特殊病种、意外伤害的情况采取不同的报销比例,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因病致贫、因病反贫的情况。那么2018年福建农村医疗保险新政策是什么?福建农村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怎么规定的?本文高教网小编整理了关于福建农村医疗保险的报销相关知识。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城乡统筹的医疗保障体系,加快推进城乡基本医疗保险一体化进程,根据《国务院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医改办等部门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政策一体化实施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15〕17号)等要求,制定本暂行规定。
一、基本原则
(一)基本保障原则。主要保障城乡居民的住院和门诊特殊病种医疗需求,兼顾普通门诊统筹待遇,并逐步提高保障水平。
(二)合理筹资原则。按“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筹资,采用个人缴费和各级政府补助相结合,对特殊群体和家庭经济困难的人群(包括在校大中专、技校学生)给予重点补助。根据我市经济发展水平和各方面承受能力合理确定筹资水平和筹资增长机制。
(三)市级统筹原则。在泉州市行政区划内,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员均同属一个统筹区,实行“六统一”,即:统筹区内统一覆盖范围、统一筹资政策、统一保障待遇、统一医保目录、统一定点管理、统一基金管理,并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城乡医疗救助制度。
二、参保对象和范围
(四)除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外的本市户籍城乡居民。
(五)本市行政区划内就读的大中专、技校学生,包括侨、港、澳、台学生。
(六)驻县(市、区)武警中队、武警森林支队官兵。
(七)持有本市居住证(或暂住证),且未参加其他基本医疗保险的居民。
(八)在泉州居住1年以上的非从业港澳台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