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19 17:03作者:李天扬老师
3、生育并发症补贴:
发生下列因生育引发的一种并发症的职工,在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同时,再给予医疗费补贴最高不得超过2000元,若同时患有两种以上(含2种)的生育并发症,医疗费补贴最高不得超过3000元。
生育并发症(26种):妊娠高血压综合征、妊娠肝内胆汁瘀积症、前置胎盘、胎盘早剥、母婴血型不合、妊娠糖尿病、子宫破裂、羊水栓塞、产后出血、产褥期感染、产后尿潴留、乳腺炎、妊娠剧吐、轮廓胎盘、血管前置、羊水过多、羊水过少、胎膜早破、胎儿宫内发育迟缓、宫颈及阴道裂伤、子宫内翻、产科休克、产科弥散性血管内凝血、羊膜腔感染综合征、产娠中暑、产娠期精神异常。
4、施行计划生育手术补贴标准:
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皮下埋植(取出皮下埋植)术补贴最高不得超过300元。
绝育手术补贴最高不得超过1000元。
输卵管或输精管复通手术补贴最高不得超过1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