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23 15:59作者:李天扬老师
大病医疗保障每年最高报30万
东莞自2013年10月1日就开始实施大病医疗保障。 东莞已有3.1万人享受起付标准3.5万元 国务院办公厅前日印发《关于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大病保险的相关信息引起社会各界热议。据悉,东莞是珠三角城市中率先实施大病医疗保障的城市,早在2013年10月,就已经开始了大病医疗保障政策的探索。东莞市社保局透露,这一政策在东莞已实施了近两年的时间,有3.1万人次享受到待遇,大病医疗保障政策实施以来,参保人的医疗保障实际报销比例平均提高了13.7个百分点。 值得注意的是,大病医疗保障仍设有年度限额,最高年度限额为30万元。另外,报销的范围仍必须符合条件,比如符合东莞社保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范围等条件。
据了解,东莞自2013年10月1日开始实施大病医疗保障。社保部门工作人员介绍,东莞的大病医疗保障,资金直接从社会基本医疗保险上年或历年结余基金中划转,用人单位和参保人不再另行缴费。参保人参加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并符合社会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待遇条件的,可按规定同步享受大病保险待遇。 也就是说,只要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障,也同时享受大病医疗保障。到底什么样的医疗费用,才可以列入大病医疗保障政策?对此市社保局工作人员解释,目前东莞试行的办法不以病种确定大病保险的补偿范围,而以实际支付的医药费用确定大病保险的补偿范围。 来自社保部门的最新数据显示,自实施以来,东莞共有3.1万人次享受大病保险待遇,实际报销比例平均提高了13.7个百分点,参保人实际报销额度最高达到了30万元。这一年上半年,共有约6000人次享受大病保险待遇,其中一名参保人最高报销了27.6万元。 目前东莞所试行的大病医疗保障政策,有效期到这一年12月31日截止。市社保局表示,下一步将根据《意见》要求制定符合东莞实际的大病保险具体做法。 年度自付医药费超3.5万即可享大病医疗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