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6 14:46作者:才子老师
省卫生厅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合作医疗报销基本药物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指导意见。各地根据省级有关部门的规定,制定相应的实施标准和办法。
要引入竞争机制,方便农民就医,由县级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择优选择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县级经办机构要加强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质量和费用的监管力度,实行动态管理。要建立和完善逐级转诊制度,充分发挥农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功能和作用。
积极推进农村卫生改革,加强农村卫生服务网络建设,不断提高卫生服务能力、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要完善并落实医疗机构各种诊疗规范和管理制度,保证服务质量,严格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减轻合作医疗基金支付压力。
八、领导与宣传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符合中国国情的农村医疗保障制度,对于保证农村居民获得基本医疗服务、落实预防保健任务、防止因病致贫,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具有重要作用。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不断完善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体制、筹资机制和运行机制。要把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列入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现代化建设的指标体系,列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列入县及县以下党政干部政绩和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
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做好深入、细致的宣传发动工作,向广大农民和基层干部宣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重要意义和当地的具体做法,引导农民不断增强自我保健和互助共济意识,动员广大农民自愿、积极参加。
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政策性强,任务艰巨。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要落实各项政策措施,精心抓好试点,认真总结经验,积极稳妥地做好这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