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07 10:41作者:王新老师
十七、确保改革顺利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直接关系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切身利益,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区县、各部门要结合本区域、本系统实际情况制定工作办法,厘清参保单位及人员范围,明确任务分工和进度安排,加强资金保障,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安排,抓紧推动所属机关事业单位和工作人员参保缴费。各级人力社保部门和财政部门要做好督查工作,建立工作调度制度,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出现的具体问题,推动改革顺利实施。
(二)密切协调配合。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责,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改革顺利推动。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要抓紧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加强对各区县、各部门的工作指导,做好改革的组织实施工作;市财政局要做好财政预算安排,督促各区县财政部门确保改革资金足额安排、足额到位;市编办要严格编制管理,抓紧推动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做好经营性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工作;宣传部门要加强舆情监控,及时掌握舆情动态,营造有利于改革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宣传培训。市和区县人力社保部门要大力宣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准确全面解读各项政策,正确引导舆论,使职工群众全面准确了解政策、理解改革。要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人员业务培训,深入学习相关政策,准确理解把握政策要点,熟练掌握经办流程,确保各项政策及时准确实施到位。
本意见自2014年10月1日起实施,我市已有规定与本意见不一致的,按本意见执行。
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表(附件见版式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