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03 21:29作者:王新老师
基于这些人口问题背景,2016年1月1日起,中国放开生育限制,进入全面二孩时代。此后,全国各地纷纷出台一系列鼓励生育的政策。然而,纸面上的好政策能否落到实处?育龄女性,尤其是职场育龄女性,还有什么顾虑和现实尴尬?本报在人口密度是全国4倍的广东进行采访调查。
《广东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今年2月正式实施。其中,对月经期、孕期、产假、哺乳期等一系列女性特殊时期保护有了详细规定,给女职工撑起了一把更强有力的权益“保护伞”。
在二孩政策落地后,广东对女职工,尤其是职场妈妈权益的进一步保护趋势明显。2016年9月29日起,广东省将女职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奖励假,从30天延长至80天,即广东省女职工产假将由最少128天延长至最少178天。
保护女职工的好政策出台,却有人欢喜有人愁。
“希望能多陪陪孩子”
广东省女职工产假的延长,是否所有生育女职工都能享有延长的产假呢?记者了解到,有些单位并没有履行新条例。
张玲在广州市天河城一服装店做销售已有9年,在修改后的《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开始实施时,她已怀上二胎7个月。“当时服装店已有两个职工在休产假,还有3个同事和我差不多时间生育。看到新闻,我们就发信息问公司人事部门产假能否延长至178天。但公司没有答复。”
眼看预产期快要到了,张玲维权的态度更坚定了,她和公司其他准妈妈多次与人事部门沟通。“公司说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产假可以延长,于是我们将相关新闻以及‘工人在线’上的条例内容拿给人事部门看。”随后,公司答复张玲等人,称劳动合同上没有明确产假是178天。张玲当即表示:“合同也没有明确不可以按照新政策执行,若没有办法,可以到劳动局协商。”见状,公司告诉张玲等人会将她们的意见反映给总公司。
一个月后,公司答复张玲等人:产假可以延长至178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