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07 11:02作者:王新老师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被征收人使用房屋征收部门提供的周转用房,房屋征收部门不支付临时安置费。房屋征收部门提供的周转房使用面积原则应不少于被征收人房屋原使用面积。但经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协商,被征收人同意使用房屋征收部门提供的小于被征收人房屋原使用面积的周转用房的,小于原房屋使用面积部分的临时安置费参照本办法附件1《房屋征收补偿费、奖励费标准》第四项,依法制定具体征收项目的临时安置费补偿方案,给予被征收人货币补偿。
(五)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
因征收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在停产停业过渡期内参照下列规定,依法制定具体征收项目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方案:
1.被征收人能够提供税务部门出具应纳税所得额凭证的,参照下列公式计算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房屋征收公告发布前6个月由税务部门核定的税后利润之和÷6×停产停业期限(月)。
2.被征收人不能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税后利润凭证,或者提供的税后利润凭证不能反映停产停业损失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根据被征收房屋权属登记用途、建筑面积参照本办法附件1《房屋征收补偿费、奖励费标准》的第五项,依法制定具体征收项目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方案。
非住宅房屋被征收时闲置的,不给予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第二十九条办证费用:
产权调换房屋,补偿面积与征收面积相符,且与原房屋产权证相符的,其办证费用由征收部门负责。补偿面积超出征收面积部分,办证费用按照有关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由征收部门向被征收人收取,有关契证由征收部门统一办理。
第三十条产权调换安置房屋的装修参照下列规定,依法制定具体征收项目的产权调换安置房屋装修方案:
(一)回迁安置房屋外墙按设计要求统一装修。征收部门负责水、电、燃气及有线电视报装及室外安装,回迁房室内用电安装至入户门口。
(二)住宅房内的墙体及天花为水泥灰沙批荡,地面为水泥沙地扫平层。
(三)住宅房屋安装入户大门。
(四)回迁房给水安装到室内。
第三十一条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人民政府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