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9 14:19作者:三水老师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省政府负责同志牵头,合肥、芜湖等市政府和省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全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定期调度、考核工作进展情况,办公室设在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各市政府和省有关部门要落实责任,分工协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加大工作推进力度,确保按时保质完成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各项目标任务。(责任单位:省有关部门、各市人民政府)
(二)落实财税等支持政策。认真落实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补贴等财政支持政策和车辆购置税、车船税、汽车消费税等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城乡道路客运成品油价格补助政策,并进一步形成鼓励新能源公交车应用、限制燃油公交车增长的机制,加快替代步伐。充电设施经营企业可向电动汽车用户收取电费和充电服务费,充电电价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充电服务费2020年前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落实差异化的交通管理政策,鼓励消费者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交通运输厅、省物价局、省公安厅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金融服务支撑。鼓励省内金融机构建立适应新能源汽车行业特点的信贷管理和贷款评审制度,创新金融产品,满足新能源汽车生产、经营、消费等各环节的融资需求。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上市或在场外市场挂牌、发行债券等方式,拓宽企业融资渠道。鼓励省内汽车金融公司通过发行金融债券等方式,拓宽支持个人购买新能源汽车的资金来源。(责任单位:省政府金融办、安徽银监局、安徽证监局)
(四)多渠道筹集支持新能源汽车发展的资金。研究建立长期稳定的发展新能源汽车资金来源,并进一步优化省财政有关专项资金的支出方式和结构,重点支持新能源汽车技术研发、检验测试和推广应用。各市可根据本地实际,加大资金整合力度,并探索通过设立创业投资基金等方式,多渠道筹集资金支持新能源汽车发展。(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各市人民政府)
(五)加快人才队伍建设。鼓励和引导省内高校加强电化学、新材料、汽车电子、车辆工程、机电一体化等相关学科建设,设置与发展新能源汽车配套的专业,培养技术研究、产品开发、经营管理、知识产权和技术应用等人才。加强新能源汽车领域职业教育和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加大工程技术人员和技能人才的培养力度。扩大对外合作交流,依托企业技术中心和重大专项平台,大力引进发展新能源汽车急需的人才,配套制定并落实专项人才引进计划、优惠政策及服务措施。(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按照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