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2 17:45作者:王新老师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市政府成立“一区一带”土地管理制度改革领导小组,负责改革的统筹谋划和组织实施,加强与省国土资源厅的沟通协调,及时解决改革创新中涉及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负责相关的组织协调工作。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也要成立由政府、管委会领导挂帅,发展改革、财政、规划、建设、国土资源、环保等部门组成的改革创新试点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同级国土资源部门,确保土地管理制度改革依法有序推进。各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能,发挥部门优势,主动服务,加强配合,形成推进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的整体合力。
(二)注重整体设计,实施重点突破。
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有关部门要坚持“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稳妥推进、风险可控”的原则,按照本实施方案确定的任务和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加强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创新的整体设计,尽快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改革创新的目标和重点任务,健全工作机制,规范运作程序,落实具体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按规定程序报批后严格实施。按照2013至2015年和2016至2020年两个时段,分阶段制定改革创新行动计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三)坚持统筹兼顾,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调性。
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各有关部门在推进改革工作中,要正确处理保护资源与保障发展的关系,防止借改革之机擅自扩大建设用地规模、以牺牲耕地为代价换取短期发展的短期行为;正确处理改革创新与依法行政的关系,对突破现行政策规定的重大改革事项,须经省批准后方可实行;正确处理政府主导与市场运作的关系,充分调动政府、集体、土地权利人的积极性,吸引社会各方广泛参与,实现多方共赢,确保国有、集体土地资产保值增值;正确处理发展与稳定的关系,充分尊重主体意愿,维护主体权益,特别把维护农民意愿和合法权益放在首位,保证改革的正确方向和社会稳定;正确处理土地管理制度改革与综合配套改革的关系,把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创新纳入到“一区一带”综合配套改革的“大盘子”中,统筹兼顾,相互协调,共同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