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2 17:45作者:王新老师
方法步骤:(1)严格执行划拨用地目录,逐步实行国家机关办公、基础设施、社会事业等用地的有偿使用。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安排,对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和城市公共设施、社会事业用地中的经营性用地,以及国家机关办公用地中发生出租或改变用途的原划拨土地,先行实行有偿使用。探索设定划拨土地使用权最低价款,促进划拨用地与有偿使用并轨。(2)根据我市发展实际,探索提高新增建设用地取得成本和土地保有成本的方法和管理模式,落实辽宁省优先发展产业的地价政策和标准,及利用未利用地和低效用地发展二、三产业的地价鼓励政策,并在省国土资源厅指导下,研究建立经营性建设项目投资和产出标准体系,构建用地结构调整的内生机制。(3)研究用地调整涉及的各权益主体的土地权利关系,为省国土资源厅制定合理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政策提供参考依据。(4)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积极争取在海城市进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试点。
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建委、市财政局。
时限要求:2013年,开展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和完善地价调节相关政策研究工作。配合省国土资源厅开展经营性建设项目投资和产出标准制定工作。开展土地增值收益分配专题研究,为省国土资源厅制定合理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政策提供参考依据。2013年下半年组织开展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方式试点。
14.加大土地储备和调控力度。
实施内容:根据“一区一带”建设需要,科学确定政府土地储备的规模,将存量建设用地和新增建设用地统一纳入政府土地储备范围,形成“以土地定项目”的供需格局。探索建立建设用地新增指标与流量指标互补的土地利用计划总量指标体系,加强政府对土地利用的调控和监管。
方法步骤:(1)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加强政府土地储备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合理确定政府土地储备规模,将存量建设用地和新增建设用地统一纳入政府土地储备范围,作为政府项目推介和招商引资的依据,形成“以土地定项目”的供需格局。(2)加强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与政府土地储备计划的衔接,将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增减挂钩周转指标和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指标统一纳入年度用地计划,设立未利用地开发利用指标和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专项指标,并将其作为制定政府土地储备计划和调控土地供应的依据。(3)加大对重点产业园区、工业集聚区、新城、新市镇规划范围内涉及的集体土地征收储备力度,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提前安排当年用地计划,县(市)区、开发区根据项目实施的需要,及时申请农用地转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