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22 08:57作者:李天扬老师
十三、中心城区工业和仓储用地规划
1、工业用地布局
至规划期末,规划中心城区布局工业用地面积2153.1公顷。在条件许可时,采取“合并、集中、撤销”等手段整合现状工业用地,盘活存量工业用地。现状零散工业园区和工业用地,鼓励发挥自组织作用,引导有机更新和发展。撤并整合现状零散工业用地,保留对环境影响较小的工业产业并转移入园区,结合城市更新对工业用地进行功能置换,优先对梅溪河与西港河沿线、达濠片区周边工业用地进行改造和置换。
在中心城区北岸,重点发展中以科技创新合作区、金平工业区、龙东新兴产业园(启动区)三个工业园区;
在中心城区南岸,工业用地主要集中在广澳港临港保税综合产业区、南山湾产业园和河浦产业园三大园区。
2、物流仓储用地
至规划期末,规划中心城区物流仓储用地572.7公顷,其中北岸重点推进粤东物流新城、月浦物流园、莲塘物流园建设;南岸依托汕头保税区、广澳物流园区,发挥保税区和深水港优势,建设成区域性大宗货物及保税商品的物流中心。
十四、中心城区绿地系统和水系岸线规划
依托“一湾两岸”山水格局,规划中心城区构筑“一心、二环、四廊”的绿地系统,有机布局街头和垂直绿化,落实“绿满家园”城市行动纲领,实现城市生态化和园林化发展,力争达到“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和“国家森林城市”标准。
至规划期末,中心城区规划公园绿地1696.6公顷,人均8.0平方米;规划二十处市级公园(包括已建公园),其中北岸十六处,南岸四处;规划区级公园十五处(包括已建公园),以1000-1500米为服务半径配置。旧城区结合城市更新,采取街头绿化、垂直绿化等多样化的绿化方式增加城市绿色空间。其它城区以分布均匀、方便到达为原则,结合生活性干道、公共服务集中区、滨水空间布局街头绿地、小游园。
十五、中心城区历史文化和传统风貌保护规划
1、历史街区和历史地段
规划划定小公园开埠区和达濠古城历史文化街区核心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对建筑物和构筑物区分不同情况,采取分类保护和更新措施。划定小公园开埠区和达濠古城历史文化街区核心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对建筑物和构筑物区分不同情况,采取分类保护和更新措施。
其中,小公园开埠区核心保护区范围面积为39.96公顷,建设控制地带总面积为33.57公顷;达濠古城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范围为达濠古城墙1.4公顷范围内,建设控制地带为面积13.5公顷。保护范围内严格保护历史建筑与街道尺度。对区内历史建筑的状况和其产权关系进行普查和建档,严禁个人或单位任意拆除和改造历史建筑,根据建筑的保存状况采取保留、局部保存、改造等多种处理方式,整治保护范围内与整体风貌不协调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建设总体要保持与历史街区的街巷格局、建筑风貌相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