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22 08:57作者:三水老师
3、教育科研设施用地
(1)提升中心城区综合教育设施水平,2020年,规划教育科研设施用地1153.3公顷。
(2)规划建设二处高等教育与研发基地。在汕头大学周边建设广东-以色列理工学院,结合中以科技创新合作区建设产学研一体化发展空间;在新溪外砂河口预留一处高等教育用地。
(3)结合现状及本地产业基础,在东湖湾集中设置东湖—北山湾职业教育园区,积极引导高水平民办职业教育发展。
(4)规划保留金平-龙湖城区现有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设施,适当进行整合提升,作为区级职业教育中心,原则上不再新增用地。在东湖—北山湾职业教育园区规划濠江区职业教育中心。
4、体育设施用地
(1)2020年,规划中心城区体育设施用地94.3公顷,着力打造汕头内海湾城市综合性运动片区;
(2)规划四处市级体育中心,分别位于南滨片区、新溪外砂河口、正大体育中心、中国乒乓球队汕头训练基地,规划形成全市的综合性体育运动中心,使之具备承接全运会单项比赛或省级综合性体育竞赛水平。结合内外海湾、梅溪河、新津河等城市滨水休闲空间,统筹安排运动场地和设施,丰富城乡居民运动休闲空间。
5、医疗卫生与社会福利设施用地
2020年,规划中心城区医疗卫生用地198.7公顷,社会福利用地26.9公顷。各街道、乡镇设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按标准配置卫生院,应按每3-5万人设一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1.0-1.5万人设置1处社区卫生服务站。
十二、中心城区居住用地规划
至规划期末,通过新增和更新等手段增加居住用地供应量,中心城区控制居住用地总规模为7039.3公顷。居住人口212万人,人均居住用地33.2平方米。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35平方米以上。
为做好住房保障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规划期内推进乌桥岛、光华西港片区等成片棚户区(危旧房)改造,稳步实施广兴村、陈厝合等城中村和零星棚户区改造,逐步开展基础设施简陋、建筑密度大的城镇旧住宅区综合整治。重点解决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逐步将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引进人才、外来务工人员等纳入住房保障范围,进一步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并更加注重为农村转移人口提供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