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1 14:16作者:王华老师
补偿标准:引导性培训人均补助标准300元,技能培训人均补助标准1000元。
办理程序:每一年度下达计划数到州市,由州市扶贫办分解到县后报省扶贫办汇总审核,形成当年度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项目计划。
4.财政扶贫资金产业项目
政策依据:《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云南省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3〕25号),《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4〕14号),《云南省财政扶贫资金产业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云贫开办发〔2011〕160号),《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1〕412号),《云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云财农〔2013〕251号)。
扶持范围:重点投向国家和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贫困乡、村,兼顾非重点县贫困区域的贫困乡、村,优先安排深度贫困群体聚集的区域。
扶持对象:扶持乡镇政府、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在贫困地区与贫困农户建立精准到户的利益联结机制的农、林、牧、渔特色农业产业项目。
扶持标准:财政扶贫资金对单个产业项目补助额度原则上不低于50万元,不超过100万元。
扶持方式:补助标准按年度确定,主要用于贫困农户发展农、林、牧、渔特色农业产业所需的种畜(禽)、种子、种苗以及直接相关的配套设施补助。不得用于项目单位购买设备、厂房建设、道路建设、征(租)地、支付人员工资以及其他与财政扶贫资金使用范围不符的开支。产业技术培训经费不得超过财政补助资金总额的2%。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