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2-04 23:05作者:王新老师
同学们在微信圈内说到腐败的根源和预防,认为是“德”的问题,有的认为又与德无关,讲的都有一定道理。从解决问题的角度看,主要还是要靠法治,德靠君子自觉,有风险性。中央现在的提法是:“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这是权力法治化的通俗表达,寄以厚望的仍是法治,只是许多深层次问题还有待明确,比如:把多大的权力关进多大的笼子?把什么样的权力关进什么样的笼子?有没有可以中外共用的笼子?适合中国国情的笼子是啥模样?谁来保证、监督权力能关进笼子?诸如此类问题需要长时期才能明晰,有的要几代人的时间。
二、不离本职
其次是要不离本职。前几天上班路上,法院的一位法官拿出手机调出一则深圳市福田区法院关于暂停办理人员辞职、调动的通知。那位老弟神色沮丧,面有倦容,说法院法官不好做,深圳都这样了,没劲。司法实务工作不好做其实由来已久,什么时候好做过,但越来越不好做还真的是近几年的事。公、检、法、司中,比较好做的是律师,理由挺简单:不好做我可以不做——不接案子,所以说钱被律师赚去了,好日子也让律师过了,法律实务界生态也在失衡。本人不仇富,别人发财我高兴,愁的是公检法中不少年轻人想转行做律师,结果人员断档现象严重起来,搞得公检法机关里年龄快退休人员也不能退,不想做还不行。
是什么原因使得年轻人不愿干,年老者又退不了呢?因素较复杂。从目前情况看,工作压力大,责任重,职业荣誉感缺失,经济待遇与付出劳动比例失调,不受社会理解和尊重等是主因。当前执法环境险峻,在一个实行了几千年“王侯”政治,单封建社会就二千余年的国度里实现现代法冶,非全面更新传统文化和国民性不可。
盘点法治建设的“负面清单”,不难发现既有传统性因素,也有非常现代性因素,加起来有:金钱、权势、网络、电视台、报纸、黑社会、上访的工人、农民等,这些都在挟持着法律的实施、法治的实现。有时它们成为了强势力量,时常抽法律的“耳光”,执法人成了弱势群体,法律成了温驯的绵羊,谁都可以摸两下。要执好现在的法,特别是复杂而敏感案件,人是很难合符要求的,“神仙”才行,还不是一般神仙,要具备《西游记》里唐僧师徒四人加起来的综合素质才行。要有唐僧的坚定信念、综合协调力;要有孙悟空的火眼金睛、七十二变;要有猪八戒的善解人意、甜言蜜语;还要有沙僧的任劳任怨、兢兢业业。高法院副院长是三十三年的资深法官,既有丰富审判工作经历又有理论造诣,司法工作中的风风雨雨都走过来了,不久就可以功成身退,但遗憾的是出事了,实为可惜。他的事告诉我们:决定司法实务工作最终成就是正数还是负数,不在于你正确地处理过多少案件,而在于你是否犯过一次极为严重的错误,“做得千桩好,做不得一桩丑”,这是司法工作事关人的切身利益的性质决定的,对此我们要有高度的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