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22 22:08作者:王新老师
经过近期的学习,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和队伍实际,我谈几点体会和思考:
一是要严明纪律作风,全面从严治党。作风过硬、纪律严明、群众满意的干部队伍是司法行政事业成功的关键,要求全体干部牢固树立纪律意识、规则意识,自觉远离纪律的“高压线”,要用好规章制度这一刚性手段,也要用好党内政治生活这一有力武器,对干部队伍进行分层次教育管理。一是领导率先垂范,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经常性地开展党性教育和党性锻炼,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要常态化。二是用好领导班子与中层干部谈话提醒制度。发现干部有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局班子领导、科室部门负责人应当及时进行提醒谈话;发现轻微违纪问题的,应当根据工作流程进行诫勉谈话,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以严明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确保各项司法行政工作落到实处。三是要求机关科室和司法所负责人要敢于担当,切实担负起“一岗双责”的政治责任,在抓纪律作风建设中要敢于较真,要敢于板起脸批评,有效落实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责任。
二要以昂扬精神状态,树立干部队伍新形象。近年来党中央明确要加强基层治理、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区委区政府提出法治洪泽建设目标,司法行政工作面临新形势、新任务,需要全体干警尤其是党员干部有一个良好的精神状态。用良好的精神状态带动和鼓舞干部职工,克服困难、实现目标。但从基层调研中,或多或少地反映了现在局机关、事业单位、基层司法所的一些不良的精神状态,这些精神状态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并不相称,与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背道而驰。今年是十三五的开局之年,也是新一轮法治洪泽建设、七五普法的启动年,司法行政全体干警都应该感受到肩上责任的沉重。包括局领导班子在内的全体党员需要有时不我待、舍我其谁的奋斗精神,自觉主动地变“要我做”为“我要做”,自觉用合格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规范自己,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用坚定的信心、旺盛的斗志,为基层做好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