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22 22:08作者:王华老师
一、围绕机制创新提升融合度。充分认识医患纠纷人民调解是一项需要齐聚多方力量共同来做好的事业,要坚持融合发展,加强与公安、法院、卫计、信访、保险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共同做好纠纷引导、调查调解、理赔服务的无缝对接;注重调解在先、调解优先、联动为先,主动融入公调、检调、诉调、访调对接工作机制中,及时调处医患纠纷;要推动医患纠纷人民调解与公证、鉴定、法律援助、诉讼等法律元素服务的衔接联动,不断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要善于运用、借助各种资源协同开展,探索律师参与重大突出医患矛盾纠纷的专业调解,鼓励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对医患纠纷人民调解提供服务。坚持问题、需求、成效导向,深入各地医患纠纷调解组织、相关机构开展调研,就当前全省医调工作开展中形成的行政部门主导、市场化运作、政府购买服务等工作模式,进行重点研究,为各地探索建立符合当地实际、适合自身发展的医调工作模式提供参考方案。
二、注重信息化建设提升供给度。根据省厅信息化二期建设目标任务安排,我们将搭上司法行政一体化智能平台建设升级这趟改革的快车,按照“需求引导建设”的总体思路,构建以医患纠纷各项数据、各级调解组织、各类队伍情况、专家库数据等基本信息为基础,融合预警监测、纠纷管控、分析研判、工作指导、学习交流等多项功能的信息系统,纳入人民调解信息管理系统,通过数据分析、图表分析、比较分析等多维方式,对医患纠纷进行动态精准分析研判,切实提升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科学化和信息化水平。加强与公安、法院、卫计、信访等数据库的互联互通,建立会商、联调、信息共享制度,引导群众依法维权,辅助党委政府科学决策。顺应“互联网+”的时代趋势,指导各地搭建“网上咨询”、“在线调解”等纠纷调解网络平台,建立省级专家库,规范专家咨询启动机制,创新开展“网上调解”“异地咨询”“省级专家评鉴”等工作,推行“点单式”服务,增加让双方在网上自主选择满意的调解员等功能;对于疑难、复杂、久调不结的案件需要借助其他地区或更高级别专家,以及当事人因种种原因无法赶到现场等情况,可以在有条件的地区试点建立调处案件远程指导系统,通过互联网,达到“足不出户”就可以方便快捷地享受到优质高效调解服务,实现全省医调资源的有效整合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