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3 14:54作者:李一老师
(二)强化领导干部的示范带头作用。制度能否得到执行,关键在领导;内部管理能否有力有效,关键也在领导。领导干部的率先垂范是最重要的,是“关键的关键”。对于各项制度和规定,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各单位“一把手”,要带头执行,自觉执行,认真履行管理之责。一要增强制度意识。制度意识,是法治精神的具体体现。制度也是纪律、规矩的重要方面,守纪律讲规矩,从一定程度上讲,就是必须要执行好制度。二要强化管理责任。领导干部不仅要从严要求把份内工作抓好,还要时时刻刻把管理责任落实好,始终对制度保持敬畏感,千万不能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切实养成依法依纪依规依制管人管事的习惯,履好职、尽好责。三要敢抓敢管善管。领导干部要有敢于担当的精神和动真碰硬的勇气,不能做“老好先生”,不能有“软耳根”。对违反制度规定的行为要敢于监督、问责,严格做到不开口子、不破规矩、不说人情,绝对不能搞下不为例。一视同仁,对事不对人,不搞亲疏远近。否则,加强和规范内部管理就很难深入下去。
(三)完善对税收执法一线人员的监督管理制度。一要实行三单一图制度。完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涉企收费清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的公开制度,着力解决执法不公开、以税谋私、以职务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问题。二要严格执行税收管理重要事项集体决定制度。确定重大事项范围,修订集体议事制度,完善民主集中制,坚持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决定。三要改革重大税务案件集体审理制度。这项制度总局已出,省局正在出,届时我们将进一步优化审理工作流程,强化监督管理。四要逐步实行全国统一的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压缩权力寻租空间,坚决纠正损害纳税人利益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四)充分发挥绩效管理的约束激励作用。一要完善制度设计体系。“翻新”制度办法,形成由办法、细则、配套规则等组成的一套较为完整的、符合地税实际的制度体系。目前省局编制本年对市局、机关的两套考评指标,待省局指标下发后,我们要全面承接和做好对本系统、本单位的指标编制工作。二要改进考评方法。坚持量化优先、差异管理。能量化的指标尽量量化,对难以量化的指标,实行强制分档评分,以约束考评的随意性、体现结果的差异性。在过程管理上,我认为要做到“三个强化”:强化工作部署、执行、反馈的连贯性和互动性,强化平时考评,强化绩效运转评估。有的工作是基础性的、日常性的,有工作时限要求,要及时上传报送,不要堆积到年底,到检查前。三要加强结果运用。把问责惩戒与正向激励结合起来,出实招、动真格,抓两头、带中间,做到奖罚分明、考而有用,激发队伍活力,增强内生动力,促进责任落实、任务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