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2-19 23:27作者:三水老师
第三,系统性原则。系统性是“六权治本“的体系建构。从内容上看,包括权力产生的权源环节,也包括权力运行、权力监督等各个环节;从适用范围上看,既适用于行政机关,也适用于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国有公司、企业;从落实措施上看,既包括体制机制保障,也包括法治规范、廉洁文化支撑等方面。落实“六权治本”必须坚持系统论思想,运用综合治理思维,通过多元并举的手段和方法,统筹各方,齐抓共管,通过调动各方能动性,达到有效制约权力,预防腐败发生的目的。
第四,前瞻性原则。前瞻性是“六权治本”的本质要求。“六权治本”在理念上要把握从严治党的精神要旨,从严惩为特征的治标反腐向以制度约束为特征的治本反腐推进,以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为着眼点,通过六个方面对权力进行规范和约束的体系设计,预防和减少腐败行为的发生。“六权治本”是高瞻远瞩的政治韬略。“六权治本”的贯彻和落实必须采取长效、前瞻性的举措,既能够有效约束权力、将“六权治本”的战略部署落到实处,同时也要顺应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对可能出现的反腐败新形势、新挑战预先作出措施应对、制度建设和体系安排,使“六权治本”在“十三五”乃至更长的一个时期,在反腐倡廉建设中发挥全局性、战略性的重要作用。
第五,实效性原则。实效性是“六权治本”重要目标。“六权治本”的价值固然需要理论支撑,但更重要的是实践检验,即“六权治本”的体系设计、体制机制保障、制度规范等是否发挥了遏制乃至预防腐败的重要作用。落实“六权治本”的各项举措必须符合交通运输行业的发展实际,能够满足行业廉政建设的实际需要,保证各项交通行政管理活动和各种交通经济活动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程序规范、阳光透明、权责明晰、惩治有力。同时,要注重对“六权治本”相关配套制度落实的绩效分析,在充分进行实证分析的基础上,做到持续改进,不断完善,以防止相关措施束之高阁、形同虚设,切实保障实效性的发挥。
3、明确“六权治本”的建设目标
通过对权力“授予、配置、规范、使用、监督、追责”环节的科学设计和制度安排,建立山西省“依法确定权力、科学配置权力、制度限制权力、阳光使用权力、合力监督权力、严惩滥用权力”的廉政建设、防控腐败风险体系,实现权力规范运行。
二、推进“六权治本”的工作重点与突破口
落实“六权治本”是具有整体性、全局性的工作,必须明确工作思路,把握工作重点,抓住牛鼻子,找准突破口。在引发腐败行为的症结性问题、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权力运行的重点环节实现先行突破,以点带面,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