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2-12 00:05作者:王华老师
第四,是量化报酬补贴,激发工作动力。各村都建立了“三支队伍”工作补贴制度,由基本补贴和绩效奖励两部分组成。基本补贴包括基础补贴和管理补贴,明确基础补贴基数,管理补贴根据各自的职能职责确定。党小组长的管理补贴按所辖的党员人数确定;村民小组长的管理补贴按所辖的农户或村民人数确定;妇女小组长的管理补贴按所辖的妇女人数确定。绩效奖励根据年度综合考核情况及镇村财力情况进行核算,适当拉开差距。规范村民小组长误工补贴,鼓励适当兼职,提高收入、稳定队伍。
第五,是系统绩效考核,增强创新活力。各村创新完善“三支队伍”考核办法,实行积分制考核,由村两委班子成员、镇下派指导员及各相关条线分别考核:以村(居)为单位,细化工作任务,实行分类定级管理,实施“三票”测评,并将考评定级结果作为奖金发放和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村两委班子加强对“三支队伍”监督,定期对“三支队伍”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切实把各项制度落到实处。建立健全村干部联系小组长制度,镇下派指导员、村两委班子成员和村干部分组联系“三支队伍”成员,实现联系全覆盖,定期对“三支队伍”进行走访和谈心,及时掌握动态,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支持“三支队伍”履行职责,开展工作。
第六,是创新培训机制,提升素质能力。加强“三支队伍”教育培训,将“三支队伍”纳入党委的干部培训计划,每届至少轮训一次。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不断加强农村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的教育,努力把“三支队伍”培养成有较高能力素质的农村社会工作者,切实提高“三支队伍”的综合能力。各村利用农村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等手段,加强对“三支队伍”的教育培训,每年不少于一次。村“两委”定期召开汇报交流会,传达村里的重大事项,听取“三支队伍”的工作汇报,及时了解村民的思想动态。
二、主要成效
(一)“三支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选优配强、充实调整,“三支队伍”结构大为优化。村民小组长人选,年龄一般在60岁以下,政治可靠,能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有一定的参政议政和决策能力,熟悉村情,在本村民小组有一定的群众基础和威望,善做群众工作。党小组长人选在村民小组长、老干部、老教师、老军人、老先进、各种协会和专业合作组织的党员中产生。妇女小组长在热心为妇女儿童服务,有文化、有亲和力和组织协调能力的妇女中选拔,重点是种养女能手、女经纪人、女党员、妇女代表等,平均年龄有所下降,文化程度也有较大提高。(二)工作主动性进一步提高。不少镇相继出台文件,对“三支队伍”在政治待遇、经济收入都作了相应的要求,各村纷纷制定相应规则,细化和落实文件政策,从制度上提供保障。经济收入上有了较大提高,政治上参政议政机会增多,“三支队伍”在农村第一线的管理服务角色定位更为明确。比如,在廊下农村,“三支队伍”在宣传党的政策、开展党员活动、服务生产和民生,调解民事纠纷、关爱妇女儿童等各项工作中的能动性、积极性得到较大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