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30 10:14作者:王新老师
一是完善吸引、留住人才政策,增强企业的吸引力和凝聚力。2002年2月,我们制定下发了《关于为新引进应届毕业生发放安置费的通知》,为应届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一次性发放安置费40000元、20000元和5000元。2002年9月,制定下发了《关于提高国家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工资待遇的通知》,从2002年7月1日起,对分配到鞍钢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直接执行定级工资及所在岗位的待遇,并实行最低工资收入保障制度:博士研究生为3000元/月、硕士研究生为2000元/月、研究生、双学士毕业生为1500元/月,本科毕业生为1000元/月。今年又将重点院校大学本科毕业生的最低工资收入保障线提高到1200元/月。这些有效措施,增强了企业的吸引力和凝聚力。2000年以来共引进毕业生1630人,基本满足了企业发展的需要。同时,我们坚持“不求所有,但求所用”,建立了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已吸引两名博士在站分别从事“高强IP钢冷轧再结晶规律”和“纯净钢技术”研究,我们除了保障他们有充足的科研经费外,还提供设施齐全的公寓和每月4500元的生活津贴。
二是开展技术专家和技术拔尖人才选拔工作,充分体现高水平人才价值。我们坚持以政治思想表现、专业技术水平和实际贡献为主要依据,突出对上报人选在鞍钢生产经营和改革改造中的工作业绩评价,按照公平、公正和群众公认的原则,经单位组织推荐、单位评审、单位公示、单位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集团公司专业评议等工作程序,于2001年评选出技术专家81人、拔尖人才222人,2002年评选出技术专家78人、拔尖人才210人,2003年评选出技术专家66名、拔尖人才135名,并分别给予1200元/月和600元/月的津贴。各基层单位也开展了评选厂级技术专家和技术拔尖人才工作。我们对技术专家和技术拔尖人才实行动态选拔机制,每年评选一次,不搞终身制,有效调动了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三是加大人才培养力度,提高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本着重潜力、高层次、年轻化、看业绩的原则,我们实施了“131”人才工程,从近三年鞍钢技术专家和技术拔尖人才中,选拔了10名专家按照国际冶金科技水平进行重点培养,选拔了30名高级工程技术人员按照国内钢铁冶金技术水平进行重点培养,并在专业技术人员中确定1000名左右技术带头人进行重点培养。对列入“13广人才工程的人选,优先选送他们到国内外学习、培训,安排参加企业重大科研和改造项目,为其提供广阔的用武之地和事业平台,充分发挥其在生产经营、改革改造和技术进步中的骨干作用。为适应鞍钢改革发展的要求,我们确定了全员培训目标,把培训工作重点放在帮助专业技术人员及时掌握新技术、新工艺和新知识,促进关键岗位人员提高操作技能上。近两年先后选派了50多名优秀管理干部到欧洲、日本、韩国先进企业学习考察。培养博士研究生22名,硕士研究生118名。公司还举办WTO基本规则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基本规范、冶金新技术等培训班522期,培训32776人次;聘请专家学者举办高新技术讲座40多场,培训4200人次。目前,鞍钢专业技术人员中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人、省级优秀专家2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19人、鞍山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19人,并有2人当选为中国金属学会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