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17 10:02作者:李天扬老师
2、强化管理责任。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学校新生免试就近入学工作在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统筹指导下,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的工作机制。要明确区域内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责任分工,抓好落实,确保招生入学各环节有序衔接。各县(市、区)教育部门要安排组织好辖区内每所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入学工作。各义务教育学校无论学校属性,都要遵循国家规定的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属地管理原则,自觉接受属地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积极配合属地教育部门按时完成招生容量调查、生源分布状况调查、招生计划编报、入学通知书发放、新生注册等工作。
各地要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要求,认真梳理针对特定人群的优惠招生政策,取消不必要的特殊政策。为确保适龄人口义务教育权利,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现阶段,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继续强化统筹责任,对政策性特殊群体(如无户籍的适龄人口、华侨子女回国就读、外来少数民族子女、政府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子女、中心城区政府“两改两迁”征迁户子女等),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政策,由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入学后享有片内生同等待遇。
3、做好政策引导。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必须不断提高政策的社会知晓度。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开始前,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通过多种形式,主动向社会公开本区域内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具体政策和流程安排,每所小学和初中划片范围、招生计划、程序时间、办学条件。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期间,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主动公布招生结果等相关信息。各地要与新闻宣传部门和有关单位通力合作,在招生入学关键环节和关键时间,广泛持续宣传招生入学政策,为群众解疑释惑。
4、严格过程监管。要争取当地政府重视和相关部门的支持,做好招生的宣传解释、信访接待、矛盾化解等工作。要通过设立招生接待办公室、举报电话、邮箱等平台,畅通社会反应问题的渠道。针对突出问题,要及时掌握情况,制定应急预案,快速稳妥处置突发事件。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义务教育学校要明确具体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市直学校要于6月20日前将负责招生的具体部门、联系人、联系电话报送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5、严查违规招生。任何学校(含民办学校)招生都必须遵循免试入学的原则,严禁组织学科知识和能力方面的招生考试,严禁委托或变相委托第三方组织学科知识和能力方面的招生考试,严禁将奥赛成绩或其他学科竞赛成绩作为招生录取依据。民办学校招生提倡通过考察学生成长档案袋、综合素质评价结果,随机排位等方式进行。对于超计划招生、超范围招生、组织或变相组织招生考试、招生乱收费等违规招生行为,一经查实,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依法依规给予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给予学校扣减招生计划、开展办学整顿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