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30 09:16作者:王华老师
⒌残疾儿童入学
各校要积极做好残疾儿童入学的调查摸底和宣传动员工作,依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南京市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意见》,注意尊重家长和孩子的意愿和选择,妥善安排残疾儿童到施教区学校随班就读或进入特殊教育学校学习。任何学校不得拒收施教区内符合随班就读条件的残疾儿童入学。
㈡民办学校
南京育英第二外国语学校招生工作以《南京市2016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宁教[2016]8号)相关要求为原则,按照社会事业局审批的招生计划在规定的时间、地域范围招生,并根据要求将招生简章、录取名册等招生资料报送事业局备案。
五、实施流程
5月13日前,各小学依据本方案制定学校的招生简章,经社会事业局核准后在施教区内公布。
5月19日前社会事业局向园区适龄儿童发放《南京化学工业园区义务教育阶段学位预派位通知单》(以下简称“学位预派位通知单”)。
5月21日~5月22日,适龄儿童随监护人按以下要求集中报名登记。
⑴园区适龄儿童及其监护人需携带《学位预派位通知单》、户口簿、房屋产权证明及预防接种证等有关材料在施教区学校审核报名。
⑵未取得《学位预派位通知单》的园区户籍适龄儿童监护人持户口簿、房屋产权证明及预防接种证等有关材料到社会事业局教育科审核,申领《学位预派位通知单》,并到指定学校审核报名。
5月24日~5月25日,符合相关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监护人持相关材料到区招生办公室审核登记。
5月26日,组织开展全区小学施教区学生招生现场协调。集中处理各校学区生招生工作中的遗留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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