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30 09:16作者:才子老师
2.电脑派位招生
经研究决定,扬子三小空余学位在园区范围内采取公开报名、电脑派位的方式确定。具体方法为:
⑴园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在统一规定的报名登记时间内,如有参加电脑派位需求,可选择参加扬子三小电脑派位,并填写《南京市2016年公办小学电脑派位志愿表》。超过规定日期,不得参加电脑派位报名。
⑵如参加扬子三小电脑派位报名人数大于电脑派位计划,则通过电脑派位的方式确定。电脑派位的实施办法由社会事业局负责制定,上报市教育局备案后在规定时间内实施。
⑶参加扬子三小电脑派位取得学位的适龄儿童须在扬子三小报名入学并注册学籍,不得在园区其他小学报名入学,否则该生将无法取得学籍;未取得学位的适龄儿童,回原施教区学校就读。
3.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是指年龄在6-15周岁,处于义务教育阶段,随合法务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来园区暂住,具备一定学习能力的非南京户籍适龄儿童少年(不包括高层次引进人才子女、港澳台地区人员及华侨子女以及在本市跨区流动的务工人员子女)。符合相关条件的随迁子女监护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区招生办公室进行登记和材料查验。如能完整提交以下材料的,方可向社会事业局提出入学申请,社会事业局根据生源分布情况和各小学的招生计划情况统筹安排。
⑴家庭户口簿和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⑵有公安部门出具的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园区居住满一年的暂住证或居住证;
⑶监护人相对稳定工作证明(与本市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个人缴纳本市社会保险满一年凭证,或经工商部门颁发的本市满一年有效营业执照);
⑷随迁子女独生子女证或其他符合流入地计划生育政策的有关证明;
以上第⑵⑶项材料截止时间至2016年5月31日止。
⒋政策照顾学生入学
以下对象在招生工作中应给予适当照顾:
烈士子女;因公牺牲的军人和警察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全国劳模及对园区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的人员的子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