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28 09:29作者:王华老师
(3)二手房购买者子女入学的规定:
①新生入学,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应在入学报名前办好二手房的产权证及户口迁入手续,并实际居住。
②每套二手房的实际住户和曾经住户,只能同时有一个家庭的子女在施教区内小学就读。
3.关于特殊人群
(1)残疾儿童入学。依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南京市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意见》,智障儿童少年可到区特殊教育学校就读,视障儿童少年可到南京市盲人(低视力)学校就读,听障儿童少年可到南京市聋校就读,上述儿童少年经教育评估诊断,具备随班就读能力的,也可以申请到施教区学校随班就读,任何学校不得拒收施教区内符合随班就读条件的残疾儿童入学。
(2)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根据市局《关于做好我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通知》(宁教规划[2015]28号)要求,原则上在暂住地施教区公办学校就读(其中浦口实小施教区的到浦口铁小、浦口实小分校就读,江浦实小、新世纪小学施教区的到人民小学就读)。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到我区就读,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应在我区暂住地已实际居住满一年(至当年5月31日止),方可向我区指定学校提出就学申请,同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①家庭户口簿和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②由公安部门出具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浦口居住满一年的暂住证或居住证;
③监护人相对稳定工作证明(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个人社会保险缴费满一年凭证、工商部门颁发的满一年的有效营业执照等);
④符合流入地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
⑤儿童防疫免疫证明材料。
二、公办小学招生
1.面向施教区报名入学
所有公办小学按施教区报名入学,保证本区适龄儿童全部入学。施教区内适龄儿童父母(法定监护人)应在5月30日至31日办理子女报名登记手续;逾期未办理报名手续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校就读。
2.新开办小学入学
今年新开办1所小学。浦口区锦城实验小学,施教区范围:万江共和小区。
三、民办小学招生
民办实验国际学校、苏杰学校小学招生计划需报区教育局审核并报市教育局备案。具体入学办法按市教育局相关规定执行。
四、热点公办学校摇号派位
今年我区将继续实行在热点公办学校摇号派位,有意参加电脑摇号派位的浦口区户籍小学适龄儿童可参加电脑摇号派位报名,报名时需填报电脑摇号志愿,电脑摇号工作步骤按市局统一要求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