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28 09:29作者:王新老师
区教育局在尊重历史、维护稳定的前提下,保障适龄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学位,使施教区生源与学校招生规模基本适应。采取引进名校、成立教育集团、放大优质教育资源、控制热点学校招生规模、开展热点学校空余学额电脑摇号派位等方式,确保2016年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符合省、市相关文件要求。
2.特长生(初中)
经省教育厅批准,南京市第十七中学、河西中学可招收体艺类特长生,其他学校一律不得以特长生的名义招收学生。招收特长生的学校,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专业水平测试和录取。
3.政策照顾对象
在义务教育入学招生过程中,对以下对象给予适当照顾:烈士子女;因公牺牲的军人和警察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全国劳模及对浦口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子女等。
4.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对符合规定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区教育局负责安排入学。
(二)民办学校
南京实验国际学校、苏杰学校是区内民办学校,民办学校要按市教育局批准和公布的招生计划,全部实行学校自主招生。
南京实验国际学校、苏杰学校的招生计划由区教育局审核并报市教育局备案,市教育局统一向社会发布。
五、入学条件
1.本区适龄儿童(学生)入学。学校须保证施教区内适龄儿童(学生)入学。在报名人数超出招生计划时,对户口、房产和实际常住地不一致的适龄儿童(学生),按照房产与施教区一致并实际常住、户口与施教区一致并实际常住的次序录取。剩余适龄儿童(学生)由区教育局统筹调剂到相对就近学校就读。
2.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我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通知》(宁教规划[2015]28号)要求,以公办学校接纳为主,在区内统筹安排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入学。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统一实施
区教育局成立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统一招生入学步调,做好招生入学宣传和政策解释工作,规范、有序、平稳地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各中小学要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公布招生咨询电话,负责做好本校招生入学工作。
2.加强督查,严肃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