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04 11:04作者:王新老师
(二)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如何向区域内薄弱学校分配?
省教育厅规定,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省级标准化高中要将统一招生计划,按一定比例定向分配到所在县区内(辖区内)的薄弱初中学校。各县区可结合本县区招生实际,确定本县区省级示范高中、省级标准化高中统一招生计划向区域内薄弱初中学校分配的比例,明确薄弱初中学校名称和分配指标,统筹研究制定与之相配套的招生管理办法。分配到薄弱初中的计划要提前向社会公示。
(三)我市民办高中学校如何招生?
各民办普通高中面向全市招生,按照民办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和要求,实行学校依法备案自主招生。各民办普通高中学校要将招生计划和招生录取办法报生源地主管局审核,录取结果报生源地主管局和市教育局备案。
(四)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和军人子女入学按哪些政策规定执行?
1.随迁子女入学按照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公安厅、省人社厅《关于印发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后在陕参加升学考试方案的通知》(陕教考〔2012〕8号)《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有条件的农村居民进城落户的实施意见》(安政发〔2010〕27号)和《安康市进城落户农村居民子女教育实施办法》(安教发〔2011〕12号)执行。
2.军人子女升入普通高中按照《陕西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规定》(陕政联〔2012〕106号)执行。
(五)2015年普通高中学校是否还招收择校生?
按照省教育厅文件规定,从2015年起,全市公办普通高中不再招收择校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