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04 11:02作者:三水老师
4.房屋契税
在我市购买住房所缴纳的房屋契税,每满1000元积1分,多套房屋契税可累计,最高不超过30分。
(七)在莞参加社会服务
1.近5年在莞参加义务献血,每次2分,最高不超过20分;
2.近5年在莞参加市志愿者联合会及其会员单位组织开展的志愿服务,每满50小时2分,最高不超过10分;
3.申请人(学生本人)近5年在莞参加市志愿者联合会及其会员单位组织开展的志愿服务,每满50小时2分,最高不超过10分。
(八)在莞接受教育
申请入读小学一年级:
1.在东莞市批准开办的幼儿园接受1年学前教育的,3分;
2.在东莞市批准开办的幼儿园接受2年学前教育的,6分;
3.在东莞市批准开办的幼儿园接受3年学前教育的,10分。
申请入读小学非起始年级和初中学校:
1.在东莞市公民办小学接受1年小学教育,有学籍的,2分;
2.在东莞市公民办小学接受2年小学教育,有学籍的,4分;
3.在东莞市公民办小学接受3年小学教育,有学籍的,8分;
4.在东莞市公民办小学接受4年小学教育,有学籍的,12分;
5.在东莞市公民办小学接受5年小学教育,有学籍的,16分;
6.在东莞市公民办小学接受6年小学教育,有学籍的,20分;
7.在东莞市公民办中小学接受7年义务教育,有学籍的,24分。
(九)加分
1.居所方面:在东莞市拥有产权清晰的自有居所(已办理房地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备案),5年以内的(含5年),30分;5年以上的,40分。非住宅类房产不加分。
2.科技方面: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的发明人或优秀科技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多项不累加),60分。
3.技能竞赛方面(多项不累加;同一项目获得不同层次奖项的,选取最高一个层次加分):
(1)近5年参加东莞市人力资源局(原劳动部门)主办或联合部门、行业举办的职业技能竞赛获得奖项,40分;
(2)近5年由东莞市人力资源局(原劳动部门)或东莞市教育局推荐参加的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或广东省教育厅主办或联合部门、行业举办的职业技能竞赛获得奖项,5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