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17 08:55作者:王华老师
民办初中不得提前开展登记和招生,不得采取考试方式选拔学生,不得与社会培训机构测试(竞赛)成绩挂钩招生,不得以小学生数学奥赛、希望杯、华杯赛、睿达杯等各类竞赛获奖证书、等级考试证书作为招生依据,不得干扰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民办初中不得超越物价部门备案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民办初中区域内招生时间不得早于每年的5月5日,跨区域招生时间不得早于每年的5月15日。
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初中跨区域招生实行网上统一报名。网上报名系统由宁波市教育局委托设计开发,有意愿的我市小学毕业生(招生学校跨区域在该地有招生计划,不含九年一贯制学校的五年级学生)可自主登陆报名,每位学生限报一所学校。凡未通过网上统一报名的,各校一律不得录取,教育行政部门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初中跨区域在同一个县(市)区的招生计划在10人以内(含10人),由学校依法依规自主录取。跨区域在同一个县(市)区的招生计划超过10人,当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原则上全额录取;当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采取自主招生与电脑派位相结合的方式,计划数的50%招生名额由电脑派位产生,其余50%由学校依规自主招生。电脑派位工作由宁波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电脑派位时,除招生学校派员参加外,邀请行风监督员、新闻媒体代表进行监督,有关媒体进行直播,电脑派位结果经公证处公证后,由宁波市教育考试院于当日通过宁波市教科网(http://www.nbedu.net.cn)公布,各招生学校网站也应于同日内公布本校录取学生名单。各招生学校应在电脑派位后的下一个双休日,对网上报名该校未被电脑派位录取的学生组织面谈录取,面谈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通过学校网站公布录取结果。招生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应对面谈进行监管,及时记录备案,可邀请家长代表、社会人士代表、媒体代表等参与监督。招生学校应将电脑派位和自主招生名单及时分送相关县(市)区教育局。
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初中跨区域招生的学位如被录取学生放弃,学校不得在该区域增补录取,不足名额可由学校在区域内招生中补录。
已被民办初中录取(包括电脑派位录取)的学生,视作择校生,如自己放弃录取,由原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门参照回原籍地入学办法统筹安排入学。
三、学籍管理
学生学籍所在学校和实际就读学校应一致,学校不得接受学籍不在本校的学生就读。对民办初中按规范要求招收的学生,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门应予以支持并按要求在当年10月底前办理好学籍交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