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28 14:44作者:王新老师
(三)规范档案管理。对列入年度搬迁对象的,由安置地乡(镇)人民政府建立健全易地扶贫搬迁户一户一档资料。易地扶贫搬迁户档案主要包括:申请书、调查登记表、审批表、搬迁协议和旧房拆除协议、户口簿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新旧房照片、贫困户登记卡以及就业、就学、社会保障、宅基地复垦、土地流转等情况统计表。按要求将搬迁对象信息录入“贵州省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管理信息系统”。
注:本办法为我省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新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意见》(黔府发〔2016〕22号)精神,配套制定的六个方面的政策措施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