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23 17:32作者:王新老师
当前,我省正处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也是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加快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特别需要通过简政放权进一步释放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加快培育发展新动能;需要依靠简政放权清障搭台,加快推动科技、产业等全方位创新,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努力建成国家创新驱动发展先行省;需要通过简政放权、优化服务营造更加优良的政务环境,汇聚多方资源要素,促进实现“两个跨越”。我们要深刻理解认识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大意义,以壮士断腕的决心、大道至简的智慧,坚定不移把这项改革推向深入。
加大力度推动简政放权纵深突破
大力削减审批事项。要坚持协同放权,继续清理行政审批事项,一方面严格对应中央要求,做好承接落实,进一步增强放权的协同性,各地对省级下放的权限也要做好上下衔接,切实解决不同步、不协调、不到位等问题;另一方面紧扣发展需要、群众需求,进一步加大行政审批事项削减力度,释放地方简政放权空间。要结合全省行政权力目录再清理,对省市县三级行政许可和责任清单进行动态调整,确保权责一致。进一步减少省级层面政府核准的企业投资项目,取消或下放投资审批权限,最大限度放权给市场和企业。当然,数量不是唯一标准,关键要看简政放权的效果,要看行政审批的效率,要看对企业的便利程度。对保留的投资审批事项,要逐步纳入全国统一的在线监管平台,实现“一站式”网上并联审批。
大力精简审批前置条件。坚持“简”字当头,结合全省行政审批办事指南清理优化,进一步精简审批前置条件。凡属于企业经营自主权的事项,一律不再作为前置条件;凡法律法规未明确规定为前置条件的,一律不再前置审批;核准机关能通过征求部门意见解决的,一律不再前置审批;除特殊需要并有法律法规依据外,一律不得设定强制性中介服务和指定中介机构。清理公布投资项目核准前置审批事项和强制性中介服务事项清单,除涉及安全和环保事项外,投资项目强制性评估评审一律取消。同时,要全面推进“先照后证”改革,进一步削减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以及后置许可审批事项。要在“三证合一”基础上,把涉及企业的社会保险登记证、统计登记证也整合进来,尽快推行“五证合一、一照一码”。推动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两证合一”改革,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和全程电子化登记改革,抓好“证照分离”试点。
大力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抓住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试点改革机遇,指导督促巴中市和成都市武侯区、新津县,江油市等试点地,继续在创新体制机制、规范权力运行和优化办事流程等方面大胆探索,为全省和全国探好改革路。要及时总结评估试点情况,力争将试点经验上升为系统完备的制度机制,推广试点地区行之有效的改革举措。成都、德阳、绵阳作为我省全面创新改革试验重点地区,要依托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在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面解放思想、先行先试、加大力度。其他市(州)也要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学习借鉴试点地区的经验做法,积极构建集中审批、分类监管和服务、综合执法的政府治理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