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10 03:18作者:李一老师
5、单位与职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如何办理异动手续?
答:参保单位与职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以下资料到所属辖区社保处办理异动手续:
(1)入学、入伍通知书;
(2)辞退、辞职、除名、开除的合法手续;
(3)自动离职的证明材料;
(4)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合同书;
(5)《职工异动名册表》。
社保处对上述资料审核确认后,进行异动人员转 入综合库信息处理。
6、职工在市内转移如何办理异动手续?
答:职工在市内转移是指职工在本市医疗保险统筹区内两个单位之间的转移。职工在市内转移时,单位需带以下资料到所属辖区社保处办理市内转移手续:
(1)商调表、接收函及有效证明材料;
(2)《职工异动名册表》。
社保处对上述资料审核确认后,按规定办理异动手续。转入市内非参保单位的职工,办理停止缴费、基本信息转入综合库手续。
7、职工中断投保如何办理异动手续?
答:职工中断投保时,参保单位应携带以下资料到所属辖区社保处办理异动手续:
(1)商调表及接收函;
(2)入学、入伍通知书;
(3)辞退、开除的合法手续;
(4)辞职证明材料;
(5)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合同书;
(6)《职工异动名册表》。
社保处对上述资料审核确认后,进行中断投保人员转入综合库的信息处理。次月起参保单位停止为中断投保职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中断投保职工,从次月起停止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个人帐户余额可继续使用。
8、职工个人缴费基数是如何确定的?
答:职工个人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以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超过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以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作为缴费基数。职工个人没有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以本年度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没有本年度月平均工资的,以当月实际工资作为缴费基数。
9、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比例是多少?参保单位和个人如何负担?
答: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比例为“8+2”,参保单位和职工个人按比例共同负担。参保单位每月按本单位职工缴费基数的8%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职工按本人缴费基数的2%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