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10 03:18作者:李天扬老师
38、医院和药店违反规定,如何处理?
答: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违反《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第39条、41条的规定,用不正当手段获取医疗保险金;不核验医疗保险证件,造成医疗保险基金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并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处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定点医疗服务资格。
39、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如何处理?
答: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造成医疗保险基金损失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部门追回损失的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