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09 19:11作者:王新老师
《暂行办法》规定,这笔移交费用(包括趸缴费用和中断补缴费用)将逐步降低,“2016年度办理的,按移交费用的90%计算”。例如张阿姨如申请办理医保一次性移交的,除了补足前面不足年限的费用外,再需缴纳1000元×25年×90%=22500元,即可享受职工医保统账二待遇。
变化八:以自谋职业身份退休的人员缴费办法
原来,很多自谋职业人员退休后,要么选择继续按月缴费,享受统账一待遇;要么选择一次性移交,享受统账二待遇。
根据《暂行办法》,以自谋职业身份退休的人员,享受职工医保待遇,首先应达到规定的医保缴费年限,再按两个办法选择办理:
办法一是“经本人申请、医保经办机构确认,符合规定医保缴费年限的,可按规定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账一待遇”,也就是说需要先确定医保缴费年限,如果已经男满25年、女满20年的,不再需要缴费,可以直接享受职工医保统账一待遇。沈春平特别介绍,明年1月份开始,社保局将会对这类群体的缴费年限在系统内进行比对,整理后会下发到各镇(街道)和村(社区),到时会再具体通知大家如何办理相关手续。
办法二是达到规定缴费年限后,“经本人申请,一次性缴纳移交费用后,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账二待遇”,也就是说2016年度按移交费用的90%计算,这一办法仍旧按月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