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26 14:26作者:王新老师
一、开封府有个包青天
包公,原名包拯(公元999—1062年),字希仁,生于北宋咸平年间,庐州合肥(今肥东县人)人。他出身官僚之家,二十八岁考上进士,地位显贵,而在为官的道路上兢兢业业,秉公办案,披肝沥胆,赏罚分明,不畏权贵,执政如山,体察民情,心系民生。一提到“开封府”,人们的脑海中就自然浮现出那悬挂高堂的“正大光明”额匾,以及威严肃穆的衙府大堂。《开封府志》第十六卷清楚的记载着开封府的位置:“南衙,宋包孝肃公听证处,即开封府是也。”包拯死后,开封人民为了纪念他,就在副署衙门旁边建了一座包公祠,如今位于包公湖的西南角位置。目前,开封市博物馆还保留着一块北宋开封府提名记碑,上面刻着开封府尹一百八十三人的姓名,其中就有包拯。
自古以来对于历史人物人们都会有各自的评价,但只有生前为老百姓做了好事的人,人民才会永远纪念他。史料为证,包拯在开封时,敞开官府正门,使上讼的百姓得以径直走上堂前自诉曲直。他杜绝奸吏,立朝刚毅,无论是贵戚还是宦官,一旦目无纲常,他都严惩不贷。在当时,京师为之语曰:“关节不到,有阎罗包老”,用“阎罗”来比喻包拯的铁面无私。又有文献记载:“拯立朝刚毅,贵戚宦官为之敛手,闻者皆惮之。人以包拯笑比黄河清,童稚妇女,亦知其名,呼曰‘包待制’”。[1]作为唐宋八大家的欧阳修曾评价包公:“清节美行,著自贫贱,谠言正论,闻于朝廷。”编纂《资治通鉴》的司马光则称:“仁宋时,包拯最名正直。”[2]时至今日,包公祠里的一副楹联,还记录着世人对包公的评价:“赈灾黎,求民隐,断关节,秉政清廉,中原百姓思贤尹;平冤狱,抑豪强,惩污吏,执法严峻,天下几人似我公。”清廉、清正、清明的包公,俨然成为了人们心目中理想的清官。
二、铁面无私,刚正不阿
包公为官时在民间流传和正史记载的故事有很多,从这些事例中可以清楚地认识到他铁面无私,刚正不阿的高尚品格。包拯为官期间,从来不收取下级官员的任何贿赂。《宋史》中记载,包拯在出任端州知州时,那地方出产名贵的端砚,每年都要向朝廷进贡一定的数额。历届知州都在定额之外另加几倍、几十倍地征收,中饱私囊,用贪污的赃物去馈赠朝中权贵,以图升官。而包拯接任端州知州后,只按进贡的定额,不准多增派一砚,直到期满卸任,未带走一个砚石。象这样清正廉洁的封建官吏,实在是难能可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