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25 14:52作者:三水老师
㈡规范驻村帮扶。有贫困村的县(市)要选派得力干部担任贫困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加强管理考核,对成绩突出、群众认可的,表彰激励,对弄虚作假、失职失责的,严肃问责;加强保障支持,确保驻村干部下得去、融得进、干得好。{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扶贫办、各县(市)区、各部门、各单位}
㈢强化定点扶贫。有帮扶任务的单位要加强对接,制定定点扶贫工作年度计划,以集中攻坚、稳定脱贫为导向,强化定点扶贫工作。要注重发挥定点扶贫单位的党组织和党员作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找准影响制约脱贫攻坚的突出短板和薄弱环节,紧紧瞄准建档立卡贫困村和贫困户精准发力,做到因人因户施策,切实提高定点扶贫工作的精准度和实效性。对帮扶工作责任落实到位、群众满意度高的,给予表扬;对于帮扶工作走马观花、流于形式的,通报批评。{责任单位:各级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各县(市)区、各部门、各单位}
㈣改进调查研究。各县(市)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改进脱贫攻坚调研方式,通过深入基层、联系群众、解剖麻雀,总结推广经验,发现并解决问题,防止走过场。调研方式要求实,不提前踩点,不培训农户,不弄虚作假。调研活动要严格遵守中央有关规定,一律轻车简从。严禁为迎接检查制作展板,严禁无实质内容的安排,严禁县乡村层层陪同。{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各部门、各单位}
㈤减轻基层负担。减少村级填表报数,除每年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填报一次建档立卡信息系统数据外,任何单位任何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村级填报扶贫数据,切实减轻村级扶贫干部负担。减少检查考评,除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确定的督查巡查、考核评估外,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不再组织其他检查考评,各地严禁层层多头组织脱贫攻坚检查考评。减少会议文件,精简会议活动,减少发文数量,严禁朝令夕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