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8 17:00作者:王新老师
专家指出,作出这一规定,对于加强和改进党内监督工作,具有重要作用。实行从严治党,必须认真抓好对高中级干部的监督这个薄弱环节。巡视制度,就是近些年来党中央为加强对高中级干部的制约和监督而作出的一项重要决策。建立这一制度的目的在于,充分发挥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和组织部门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特别是省(部)、地(厅)级领导干部的监督作用,使领导干部的权力始终处于严格的制度轨道上,从而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内监督机制,加强党内监督。
据介绍,巡视制度作为一项新的重要制度和举措,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按照党中央的指示和要求,先后对一些省、区和部分部门开展了巡视制度的试点工作。试点工作证明,巡视工作在促进省部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转变作风、廉政勤政,维护中央的权威、保证中央的政令畅通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成效十分显著。包括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廉政勤政等情况进行了深入了解,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反映、早制止;对重要的情况和问题,及时向中央作了汇报,为党中央正确决策、全面部署提供现实依据。由此可见,认真执行巡视制度,不仅能够从制度上强化党内监督,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依法执政;而且可以把一些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减少腐败现象的滋生。
党员署名检举违纪违法问题将被告知处理结果
《条例》鼓励党员的监督积极性,规定党员署真实姓名检举的,党组织应当视情况将处理结果告知该党员,听取其意见。
《条例》指出,各级党委、纪委通过信访处理,对下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实施监督,及时研究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问题。对重要信访事项的办理,应当督促检查,直至妥善处理。凡向党组织检举党员或下级党组织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以及党员控告侵害自己合法权益行为的,党组织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调查处理。
专家指出,《条例》关于信访处理制度的规定,体现了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相结合的原则。这意味着,我们将在加强党内监督的同时,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最大限度地实现广大人民的政治利益。这既是民主政治建设的根本目标,更是我们党的宗旨。
民主生活会步入制度化轨道
民主生活会是我们党长期坚持、被实践证明有效的制度。但个别地方在开展党内民主生活会方面,效果并不理想,甚至成为一种形式主义。为此,《条例》明确规定,党内民主生活会必须符合规定要求,否则将被责令重新召开,使民主生活会步入了制度化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