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5 16:56作者:三水老师
恶势力的基本特征包括:
(1)由固定的纠集者经常组织他人共同实施违法犯罪。其中,纠集者固定、骨干成员相对固定或者纠集者固定是此类组织性犯罪与纠合性、聚合性犯罪相区别的关键。仅是“纠集者相对固定”,难以形成组织性犯罪,只能形成纠合性、聚合性犯罪,因为“纠集者相对固定”可以理解为,不同的犯罪纠集者不同。这种情形,无法与组织性犯罪的属性相匹配。与此关联,“恶势力一般为三人以上”,应指相对固定的成员为三人以上,而不是指包括被临时纠集者为三人以上。如此定义并解释恶势力的组织特征,主要是因为《指导意见》通过强调恶势力犯罪的组织性,更加严格规定了恶势力的认定标准。《指导意见》规定恶势力基本特征、判断标准的条款两次使用“组织”术语,就是严格规制恶势力认定标准的直接体现。
(2)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包括惯常实施的违法犯罪和伴随实施的违法犯罪。此为恶势力的行为特征。该特征具体包括:手段的多样性,犯罪的多次性,以及违法犯罪种类的惯常性和伴随性。手段的多样性,是指暴力、暴力威胁和软暴力手段。犯罪的多次性与违法犯罪的多次性有区别,没有达到多次构成犯罪的程度,很难认定为恶势力。与此相关,《指导意见》根据实务经验归纳的恶势力惯常实施的违法犯罪和伴随实施的违法犯罪,也是判断恶势力成立的重要标准。
(3)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有组织地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这是恶势力的严重危害特征或非法影响特征。恶势力的严重危害,必须以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基础,必须以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的恶劣影响为评判依据。一定意义上讲,前述组织特征和行为特征,是形成恶势力严重危害或非法影响的条件。换言之,没有基本的组织形式、相当程度的违法犯罪活动为基础,现实的危害结果即恶劣的社会影响根本无法形成。所以,应当从前述三个特征关联性的角度,判断组织特征、行为特征和严重危害特征是否齐备的。将前述三个特征视为完全平行的特征,会影响司法判断的准确性。
(4)为谋取不法利益或形成非法影响有组织地违法犯罪,已具有黑社会性质组织雏形的特征,或者具有演化、渐变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极大可能性。这是恶势力的发展特征,其中,包括行为目的特征和组织阶段特征。恶势力是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雏形,有的最终发展成为黑社会性质组织。因此,及时惩治恶势力团伙犯罪,是遏制黑社会性质组织滋生,防止违法犯罪活动造成更大社会危害的有效途径。恶势力的规范定位,决定了恶势力的发展特征是其最本质的特征。恶势力犯罪与普通刑事犯罪的不同之处在于,恶势力的违法犯罪活动不只是构成具体违法行为、具体犯罪,恶势力是以违法犯罪为手段,以谋取不法利益或形成非法影响为阶段性目的,以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为终极目的——发展成为黑社会性质组织。需要注意的是,为形成非法影响,是恶势力违法犯罪追求的阶段性目的;形成非法影响与形成非法控制的区别,就是恶势力与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