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27 23:06作者:王华老师
(四)关于教学优秀直接推荐。为突出教学引领,以学生为本,各高校对教学业绩特别突出、“业绩成果条件”符合以下条件(论文论著等其他申报条件需满足)申报教授、副教授任职资格的人员,可在申报限额内选拔1-2名教授、1-3名副教授直接推荐。申报教授具体条件为: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任现职以来有3学年以上教学质量考核为优秀,且至少获得一次校级以上综合类教学技能大赛一等奖;申报副教授具体条件为: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任现职以来有2学年以上教学质量考核为优秀,且至少获得一次校级以上综合类教学技能大赛二等奖。教学质量考核优秀以省教育厅备案名单为准,直接推荐需学校提供推荐报告和考核优秀文件、获奖证书复印件并在校内公示。
(五)关于核心期刊论文范围。北京大学图书馆和北京高校图书馆期刊工作研究会推出的《中文核心期刊目录总览》和南京大学编制的《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中的期刊上发表的论文,以论文发表时间对应的已经正式出版的核心期刊目录版本为准。
(六)关于规范职称申报推荐问题。各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应通过其所在单位申报。已在我省各级人才市场办理档案托管的,经所在单位同意,通过档案托管的人才市场组织申报推荐,并附养老保险费缴纳凭证(记录)。
(七)关于课题问题。在我省的职称申报评审中,非政府部门指定或授权的各行业协会、学会、研究会课题不予认定。各种以鉴定方式通过的计划外自选课题不予认定。专业技术人员承担完成的课题要与其专业或岗位工作相关。组卷时须附课题或项目批准文件、计划任务书和结项鉴定材料。
(八)关于奖励问题。在职称申报评审中,对奖励项目及级别,原则上参考省职改办疏理的《河北省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各专业对应奖励项目表》(冀职改办字〔2015〕104号),以及新修订的各系列(专业)申报评审条件的附则中有关内容界定。计划外自选课题获奖予以认可。
(九)关于援藏、援疆、援外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职称问题。专业技术人员援藏、援疆、援外期间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实行考评结合的系列专业考试成绩不作要求;申报推荐不占用本单位申报推荐数量;参加本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可免答辩和说课;一年以上援外经历,可视为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教学经历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经历。
(十)关于答辩、说课问题。今年继续对申报评审高级职称人员实行全员答辩,对申报评审中小学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人员由主管单位组织说课,不参加说课或说课不合格不得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