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27 23:06作者:李天扬老师
申报单位要层层把关,严格审核,建立责任倒查制度。所在单位人事、教务、科研等部门要明确分工和责任,对申报材料坚持“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所有申报评审材料必须按要求签字、盖章,并在《申报评审××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情况一览表》中相应栏内签署推荐意见,审核人、负责人签名。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各单位要严格审核学历学位证书、论文等原件,发现有疑问的须认真进行查询验证。要利用网络信息手段加强对各种证件、材料真实性的核对。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优化学术环境的指导意见》,特别要加大对学术不端行为的查处力度。从今年起各单位要利用中国知网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等数据库平台对申报者提交的论文进行查重,严厉打击弄虚作假、剽窃、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对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核实,没有问题方可推荐。
资格审查结束后,通过资格审查的,应按要求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中级职称审查通过人员表单和电子信息报省教育厅职改办汇总。自主评审单位主系列高级职称审查通过人员表单及电子信息报省教育厅职改办汇总后报省职改办。
4.严格公开公示制度。要认真落实我省有关职称申报推荐办法和申报评审公开公示制度,做到“五公开”即:“任职条件公开,政策规定公开,申报推荐程序公开,申报材料公开,评议推荐结果公开”。要不折不扣落实申报材料实物和单位局域网电子文本双公示的做法,进一步提高职称工作透明度,全面接受群众监督。未经双公示的,一律不准申报参评。
(三)认真做好职称评审工作
1.做好评委会专家库补充工作。各单位要按照《河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评委库,确保评委库人员数量3倍于评委会要求人数以上,评委库组成人员结构要符合专业化、年轻化、社会化要求。对于连续三年担任评委人员原则上不再参加本年度评审工作,每年评委会应保持三分之一以上人员调整更新。评委名单要严格保密。
2.做好评委会组建和评审工作。各单位高、中级职称评审工作要按照省教育厅职改办时间安排进行。各单位要继续坚持重能力、重业绩、重创新的政策导向,要克服重科研、轻教学现象,不断完善量化评价标准,积极探索和创新评价手段,引导专业技术人员不断提高教学、科学研究和创新创业能力。要维护职称评审的公平公正,主动邀请并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要按照省职改办要求,严格执行淘汰率要求,高级评审淘汰率不低于10%,中级评审淘汰率不低于15%。评审工作结束后,由评委会办事机构在所属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