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27 23:06作者:李一老师
(二)认真做好申报推荐和资格审查工作
1.严格控制申报推荐数量。一是高、中级岗位空缺较多的单位,合理控制申报推荐数量,有计划地每年根据工作需要申报推荐,逐步控制到岗位设置比例限额内。二是现有任职资格人数达到或超过相应岗位设置数20%的单位,原则上不再组织申报推荐。因专业技术人员密集且申报人员业绩突出确需申报推荐的,仅限于本单位主系列,经单位申请,上级职改部门批准后可组织申报推荐,但比例要严格控制在相应级别岗位设置数的30%以内。三是对待聘人员数量超出相应岗位数量的30%,已连续2年没有申报推荐的单位,由单位提出申请,经上级职改部门批准可适当增加主系列的申报推荐数量,重点解决工作业绩突出、任职时间长、年龄偏大的专业技术人员。四是中小学教师按照评聘结合的原则,有空岗按空岗数量、无空岗按退二进一进行申报推荐,无空岗而又存在待聘教师的不再组织本级别的申报推荐。正高级教师根据下达的数量申报推荐。
按照省职改办要求,各单位(含自主评审高校)根据申报推荐数量控制原则,结合本单位岗位聘用情况、专业技术人员数量,制定高、中级申报方案,确定本年度申报推荐数量,并填报《河北省职称申报推荐数量备案表》,按规定进行一次性备案确认。高级职称申报推荐数量经省教育厅职改办审核同意后报省职改办备案确认;中级职称申报推荐数量报省教育厅职改办备案确认。用人单位按照备案确认的申报推荐数量组织申报推荐工作。经省职改办确认后的申报推荐数量应在单位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2.完善推荐量化标准和申报推荐办法。各单位要结合新修订的申报评审条件修订完善量化推荐标准,赋分标准应突出业绩、能力和理论水平,鼓励创新创业和科研成果转化、推广,体现向基层一线倾斜,行政职务不得单独设项赋分。各单位要成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考核小组或推荐委员会,进一步完善申报推荐办法,规范推荐程序。
3.认真做好资格审查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规定权限做好高、中级职称申报评审资格审查工作。特别是自主评审单位,要组织熟悉职称工作政策、认真负责的工作人员对申报评审材料进行审查。《申报评审XX系列XX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情况一览表》由资格审查单位存档备查。组织资格审查之前应制定并书面上报工作方案,之后应书面上报工作总结,其中,自主评审单位主系列高级职称资格审查工作方案和工作总结报省职改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