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09 10:16作者:三水老师
本次出台的《条例》规定,本市女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享受生育奖励30天,此外,女职工经所在单位同意,可增加假期1至3个月。
即98天(国家规定)+30天(生育奖励)+1-3个月(单位批准弹性假期)=最多超过7个月假期。
女职工生二胎,配偶也能享受产假么?
能!此前北京市对于配偶二胎陪产假并未有明确规定,男职工可在配偶生一胎时享受10天陪产假。
本次出台的《条例》规定,在女职工享受产假时,其配偶享受的陪产假增加到15天,并不受一孩、二孩限制。
是的!而且可能不止“三孩”。
再生育是指一对夫妻(无论初婚还是再婚)已经生育两个或以上子女后,符合法律法规条件又再生育的。
此前北京的规定中,要求再婚夫妻双方只有一个子女的才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本次《条例》实施后,再婚夫妻只要婚后未共同生育,都可要求再生育一个孩子;如果再婚夫妻婚前只有一个子女,婚后已生育一个子女,还可再生一个子女。
另外,对于有子女病残的情况,此次《条例》规定,再婚夫妻按再生育政策生育的唯一共同子女有非遗传性病残,且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可以再次要求生育一个子女;如果夫妻共同生育两个子女,其中一个经鉴定为非遗传性病残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也可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
当然可以!但仅限于2015年12月31日之前自愿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只需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就可获得如下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