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31 09:48作者:三水老师
三、需要重点说明的几个问题
条例草案参照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结构安排,新增了社会服务、社会优待、宜居环境三章,从六章扩展为九章,条文数从四十条增加到六十一条,全新的条文有二十七条。条例草案分为三大板块。第一章构成第一板块,属于总则,明确了老年人的基本权利和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基本内涵。第二、三、四、五、六、七章构成第二板块,明确了家庭、政府和社会在老年人权益保障中的责任,充实完善了家庭赡养与扶养、社会保障、社会服务、社会优待、宜居环境、参与社会发展等与老年人权益息息相关的内容。第八、九章构成第三板块,明确了法律责任和施行日期。这里,就条例草案中几个重要问题作简要说明。
(一)关于形成养老服务工作合力
养老服务是一项系统工程,也是社会治理创新实践的重要领域,需要政府、家庭、市场等多元主体共同参与。本市已率先提出并基本形成了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格局。为更好形成工作合力,条例草案对政府、家庭、市场三方责任作出了明确规定:一是强调政府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如规定将基本养老服务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二是突出居家养老的基础性作用,如细化家庭养老责任,规定老年人的子女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精神上慰藉的义务;三是注重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积极作用,扶持社会力量提供公益性养老服务,支持企业提供市场化养老服务,以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的需求。
(二)关于深化社区养老服务
为发挥社区养老服务的依托保障功能,巩固居家养老的基础性地位,条例草案着力深化社区养老服务内涵,明确规定要创新社区养老服务供给,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委托运营等方式扩大社区养老服务力量;构建社区综合为老服务平台,方便老年人就近获取多样化的社区综合服务;健全家庭养老支持措施,为失能老年人家庭照顾提供特别帮助。此外,条例草案从方便老年人在家门口获得基本医疗服务出发,规定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老年人健康管理和常见病预防工作,并要求有关部门完善社区用药政策,建立慢性病患者长处方等机制,以满足老年人常见病、慢性病的基本用药需求。
(三)关于推进医养结合发展
将医疗服务与养老服务有机结合,实现医养结合,使相关服务资源有序共享,是社会各界特别是老年人关注的重点问题。条例草案根据国家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相关意见,明确了本市医养结合的目标和路径:一是要求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在政策体系、设施布局、人才培养、合作机制等方面给予保障;二是支持在养老机构内设置医疗机构和老年护理床位,扩大医保对养老医疗服务项目的支付范围;三是发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平台作用,整合各类医疗卫生和社会资源,与社区老年人托养机构、养老机构开展合作,为居家、社区、机构养老的老年人提供基本医疗护理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