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1 15:09作者:王新老师
6.推进信息技术和制造技术融合创新。高起点实施智能制造发展应用计划,推进软硬一体、网络互联、平台支撑、数据驱动、应用示范“五位一体”的融合创新。推动汽车、机械、电子、医药、化工、轻纺等领域100家企业建设示范性智能工厂或数字化车间,带动1000家左右企业实施智能化改造。推进电梯、工程机械、风电、光伏等领域30家以上企业建设产品数据采集、智慧识别、实时定位、远程监控和在线诊断等智能服务平台。(牵头部门:市经济信息化委)
(三)着力推进供需协同,促进工业持续发展
7.促进重点行业有效投资。聚焦汽车、电子信息、装备、生物医药等对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型具有显著拉动作用的重点行业,加大推进重点项目投资力度。加强协调服务,重点推进一批1亿元以上的竣工项目尽快投产达产,重点协调一批10亿元以上的项目加快开工建设。利用全球资源策划引进一批重点项目,谋划一批中央企业与本市深化产业合作,支持一批外资企业增资扩股,推进一批市属企业、民营企业与区县联动发展。(牵头部门: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委、市国资委、市政府合作交流办)
8.推动创新产品扩大应用。推荐本市工业企业自主开发的创新产品列入《上海市创新产品推荐目录》。对首次投放市场的创新产品实施政府首购政策,支持政府投资和国有企业建设的重大工程采购创新产品。通过预留采购份额和评审优惠的方式,支持中小工业企业参与政府采购。实施新一轮新能源汽车扩大应用政策,继续给予车辆购置资金补贴、车辆牌照等支持。(牵头部门:市财政局、市科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
9.重点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鼓励企业拓展“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市场,充分利用品牌展会等平台扩大出口。支持本地企业并购国外具有核心能力和核心资源的企业,支持重点企业开展国际工程总承包,推动产品、装备、技术、标准和服务“走出去”。加快发展跨境电子商务,鼓励企业建立海外营销网络,带动产品出口。加大对重点企业出口信用保险支持力度。推广自贸试验区出口退税无纸化管理经验,加快退税进度。清理和规范进出口环节收费,坚决取缔违规收费。(牵头部门:市商务委、市发展改革委)
(四)着力降低企业成本,增强工业发展活力
10.降低用地成本。结合节约集约用地,保持用地成本的稳定。实行工业用地弹性年限出让,一般工业项目最高出让年限为20年,对经认定后的重点工业项目最高出让年限可以为50年。其中,对取得20年最高出让年限的企业,可在出让合同中约定土地使用权到期申请续期条件和续期出让价格,符合产业导向、土地利用绩效等约定条件的,可按照协议出让方式续期使用;续期价格可按照原出让价款,或者结合原出让价款和续期时工业用地基准地价等综合确定,具体价格由区县政府集体决策。鼓励企业采取长期租赁、租让结合、先租后让等方式使用土地。(牵头部门:市规划国土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