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04 16:22作者:三水老师
十八、建立严格的再就业工作责任制。劳动和保障部门负责指导组建再就业服务中心,加快劳动就业服务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做好下岗、失业职工的社会调剂安置,负责政策研究和资金统筹工作。
财政部门负责再就业资金的筹集和管理工作,在确保财政资金足额到位的同时,要监督检查其他渠道资金筹集情况。
计划部门负责把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把城镇登记失业率作为宏观经济的重要指标进行调控,把经济增长和就业增长统筹考虑。
经贸部门负责把企业改革力度同分流安置人数、社会承受能力统盘考虑,做好兼并、破产企业职工的分流安置工作。
体改部门负责把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放在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突出位置谋划,做好现代企业制度试点企业富余人员的分流安置工作。
企业主管部门对本系统职工下岗负主管领导责任,做好本系统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
人事部门负责清退机关、事业单位不符合招用条件的农民工和返聘的离退休人员,腾岗安置下岗、失业职工。
税务部门负责落实有关再就业的税收支持政策,按规定征缴有关再就业资金。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落实好本系统对下岗、失业职工从事个体或私营经济的优惠政策,支持设立、开办再就业市场,动员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积极安置下岗、失业职工,按规定征缴有关再就业资金。
乡镇企业主管部门负责鼓励、动员乡镇企业积极安置下岗、失业职工。
人民银行和各商业银行负责落实好对下岗职工再就业贷款扶持的政策,协助有关部门征缴再就业资金。
信访部门负责认真接待有关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方面的来信、来访,并及时妥善处理。
民政部门负责对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城镇居民实行救助,通过加强社区建设,发展社区服务事业,促进下岗、失业职工再就业。
粮食部门负责制定并落实保证特困职工家庭粮油供应的优惠政策。
农业、林业、水利、农垦、土地管理、水产等部门负责组织、帮助下岗、失业职工发展种植业、养殖业、庭院经济等,并提供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
教育部门负责下岗、失业职工的学历教育,组织大专院校、职业中学承担部分下岗职工免费培训任务,帮助他们尽快实现再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