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2-07 22:24作者:王新老师
上述两者并不是一个概念,国家政策制定是有选择范围的,而个人选择也完全是个人权利。也就是说,存在领取国家养老金同时工作的情况,也存在虽然停止工作但没有达到“养老金年龄”的情况。之所以人们经常混淆了二者的差异,还在于很多人计划经济的思维与认识。
在计划经济时代,就业、收入和福利都是国家统一调度和安排,停止工作的同时也就由国家发放养老金等福利待遇。可以说,在计划经济时代,“实际退休年龄”和“领取养老金年龄”合二为一,并不需要区分。但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代,是否停止工作是个人选择,能否提供足够工作岗位由企业决定,双方双向选择,而国家除去促进就业和维护劳动力市场的金融、产业、行业、税收政策外,并不直接干预。相反,养老金政策则随着近年来对和谐社会、民生保障的重视,逐渐社会化、法治化和规范化,缴费年限和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年龄都是国家不断出台政策的结果。
当然,中国现在依然有大量的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停止正式工作和领取全额养老金依然同步,但是也不妨碍这一部分老人在退休后继续工作,虽然这一部分就业是非正式就业,但是也不能视为完全停止工作。
对比世界经合组织(OECD)国家,由于近年来深受金融危机和欧元区危机的影响,经济发展和恢复缓慢,财政支出捉襟见肘,在养老金等社会支出方面更是面临巨大压力。因此,为应对老龄化压力,一些OCED国家提高了“养老金年龄”,如捷克把男性“养老金年龄”由2010年的62.2岁,提高到2011年的62.3岁,女性“养老金年龄”由2010年的59.3岁提高到2011年的61岁;美国把男性和女性的“养老金年龄”均由2010年的65.8岁提高到2011年的66岁;英国把女性“养老金年龄”由2010年的60岁提高到2011年的60.5岁。
这些做法使得OECD国家男性平均退休年龄由2010年的64.38岁提高到2011年的64.42岁,女性由63岁提高到63.1岁。从这些变化中可以看出,OECD国家“养老金年龄”普遍比较高,且男性和女性差异很小(一般高于中国企业中男性退休年龄60岁,女性55岁)。同时,虽然都有提高“养老金年龄”的措施,但是提高的幅度短期内并不大。
各国“养老金年龄”存在差异,而“实际退休年龄”与“养老金年龄”更是有所不同。OECD国家34个成员平均来看,实际退休年龄大部分低于“养老金年龄”,但仍然有14个国家男性和10个国家女性的“实际平均退休年龄”高于“养老金年龄”,也就是领取养老金的老人继续工作的情况是普遍存在。如墨西哥、韩国、智利、日本等国,男性和女性的平均退休年龄都远高于“养老金年龄”,韩国的差异更大,男性和女性60岁就达到“养老金年龄”,但是实际平均退休年龄男性达到71岁,女性为69岁,在将近十年的时间里,领取养老金的老人还会继续工作。部分国家则是另外一种情况,如卢森堡尽管法定养老金年龄男女都是65岁,但男性平均的退休年龄是58岁,女性是58.6岁,这说明平均有七年左右的时间,相当大一部分老人不工作同时也无法领取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