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7 19:22作者:李天扬老师
青海省是较早实施户籍制度改革的省份,当地立足农区、牧区的不同特点和群众意愿,制定了多项户改政策,大批农牧民群众变身城里人,在享受城镇化和城乡统筹新政的同时,原有的土地财产权等合法权益也得到保障。
户籍制度改革伴随着我国城镇化的进程,关涉着亿万农民的切身利益,如何在改革中尊重农民意愿,防止被上楼的现象发生?
在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出台之际,记者走进青海,实地了解青海户籍制度改革的经验做法。
落户政策全覆盖、分梯次、有区别
青海省自然条件艰苦,农牧区教育、医疗等资源配置落后且不均衡,广大农牧民走出深山、融入城镇、脱贫致富奔小康的淳朴愿望十分强烈。
一部分长期留在城镇的农民工,尤其是私营企业主和技能型农民工,他们收入稳定,适应城镇生活。可以优先把这部分有稳定职业和劳动关系、长期举家工作生活在城镇并基本融入城镇的‘沉淀型’流动人口转为城镇居民,实现身份转变,使其获得归属感。青海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副总队长郭广德说。
根据2016年12月实施的《青海省深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方案》,凡符合有合法固定住所、有稳定职业或稳定生活来源两个基本条件的暂住人口,准许本人及其配偶和未婚子女在居住城市城镇落户。本省籍农业人口还可以在本地城镇租住房屋落户。此外,青海适度放宽了西宁市区落户政策,大幅放宽了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城镇落户政策。
青海统筹兼顾各地区经济发展的差异性和承载能力,充分考虑各类人群的利益诉求,制定了全覆盖、分梯次、有区别的差别化落户政策。郭广德说。
转户农民工萧龙在格尔木、西宁打工已有10多年,一直梦想着成为城市居民。2016年,他用积蓄在西宁买了一套房子,凭房产证在西宁落了户。在这座城市,我找到了归属感,我真切感受到青海越来越包容、越来越开放。萧龙说,这两年他在西宁成了家,生了孩子,找到了一份稳定工作,生活有盼头,小日子有奔头,好事一箩筐,说也说不完。
据统计,截至今年6月底,青海全省有25.71万户91.6万人办理了转户、落户城镇手续,成为城里人。
4件旧衣不脱,7件新衣照穿
并非所有人都愿意成为城里人,农村户籍上附着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各种涉农补贴等较多经济利益,因而多数农民工不愿意放弃农村户籍。一项调查表明,有八成进城农民工不愿放弃承包地转为非农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