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6 17:29作者:王新老师
第八条转专业的限制条件。
(一)转专业原则上应在同一招生科类内进行,并且艺术、体育类转专业原则上应在同一专业类别内进行;
(二)原则上不能由招生时所在地的下一批次录取专业转入上一批次录取专业、高考录取成绩低分转入高分专业;
(三)上年度没有招生的专业不得接收学生转入;
(四)学生在校期间只能转一次专业。
第三章转专业考核办法
第九条转专业考核办法如下:
(一)拟转专业的学生需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参加笔试和面试,择优录取。
(二)笔试由教务处统一组织(体育、艺术等特殊专业除外)。面试由接收学院组织考核。
(三)教务处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按各学院拟接收转专业人数1:1.2的比例划定进入面试学生名单,学院根据名单进行面试。
(四)教务处根据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相应比例折算为转专业学生考核总分,并根据总分由高到低确定各专业拟录取名单。
(五)转专业拟录取名单经学校审批后进行公布,并报主管部门备案。
第四章转专业程序
第十条各学院成立学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生转出和转入的组织工作。对转出工作要以人为本,兼顾公平;对转入工作要认真审查,严格把关。具体工作程序如下:
(一)每学年第二学期第17周前,各学院填写《西安工业大学转专业计划安排表》(附件1),向教务处报送拟接收专业、接收人数、接收条件。教务处从学校整体角度和各专业接收计划综合平衡,确定并公布各专业接收计划及要求。
(二)新学年第1周,申请转专业的学生根据学校公布的各专业接收计划,填写《西安工业大学本科生校内转专业申请表》(附件2),交所在学院,学院进行转专业学生资格审核,填写《西安工业大学校内转专业学生资格审核汇总表》(附件3),报教务处审批。
(三)新学年第2周,教务处统一组织笔试,根据笔试成绩公布转专业面试学生名单,学院组织面试。教务处依据考核总分公布录取学生名单。
(四)新学年第3周,教务处、学院为新转入的学生办理学籍异动手续、更换学生证、注册等相关手续。
第五章学籍管理
第十一条被批准转专业的学生在学籍转入新专业之前,必须参加原专业的课程考试,无故旷考、考试不及格者按《西安工业大学本科学生课程考核管理办法》处理,同时取消其转专业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