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06 22:07作者:三水老师
(三)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方面。
1.主任责任不清晰。对主体责任的认识和落实还存在差距,没有真正把党风廉洁建设归为“主业”,局党组的龙头作用体现不明显。如,在制定出台两个“责任清单”前,局党组及班子成员对所承担的党风廉洁建设职责不明确,导致一些同志不清楚自己责任所在,对党风廉洁建设“一岗双责”重要性认识也不足,在抓落实上存在缺位、虚位,对分管科室(部门)及其干部失管、失教、失监。
2.监督责任不明确。对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权力运行监督的措施还不够具体,没有建立长效性监督问责机制。一定程度存在好人主义思想,习惯当“泥匠”和稀,不敢当“铁匠”碰硬。如,纪检监察工作受“人少、事多、任务重”等客观因素制约,在开展工作过程中,习惯于以往思维定势,日常监督方法不多,有效监管手段缺乏,对于案件的查办,一般只停留在查阅账面、约谈当事人等简单办法上。
3.责任落实有待强化。虽然对党风廉洁建设责任作了重新的细化和分解,但与质监业务工作不够融合,对宏观要求多、对具体指导少,查找问题、指导督促不够深入具体,制定的相关制度与措施原则笼统,有千人一面之感,缺乏针对性、可操作性。在落实过程中,满足于一般部署、一般要求,“一手硬、一手软”,“紧一阵、松一阵”,今年初没有组织召开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会议,这说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还不到位。
根据上述要求,公司党总支认真研究制定了本次民主生活会方案,并及时组织开展了会前学习、征求反馈意见、撰写审阅对照检查材料、逐一谈心谈话等活动。在此期间,我认真学习了习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省委书记王儒林在全省领导干部大会和全省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等一系列规定内容;同时,认真对照“两学一做”的要求,对照征求到的群众意见,对照教育实践活动的整改措施,对自己一年来在执行民主集中制、遵守党的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守责任担当等方面情况进行了反思剖析。通过学习反思和对照检查,使自身在思想认识方面有了新提高,在问题查找和根源剖析方面有了新深入,在整改落实方面有了新措施,在今后工作有了新目标。对照检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