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06 22:07作者:王新老师
3.在品德合格方面:一是继承和弘扬优良传统不够。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四年以来,公款吃喝、挥霍浪费的不良风气得到了彻底铲除,但厉行勤俭节约、保持艰苦奋斗的意识还不够强。如,机关食堂浪费等现象还需进一步整改,局机关办公用电、用纸、用水等浪费严重、花销巨大,不把“公家的钱当成钱”,这种思想应该要予以遏制。二是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明显。有的党员干部工作、生活、学习“随大流”,没有达到一个“合格党员”应有的标准,对一些不良现象,不制止、不纠正,更也不向组织反映。有的党员干部拈轻怕重、挑肥拣瘦,不愿意到艰苦的环境和岗位磨练自己。如,今年市组选派干部驻村蹲点,虽然我局只有一个名额,但是主动报名的干部“少之又少”。三是家风教育存在“短板”。局党组没有把家风教育作为加强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及时了解和动态跟踪党员干部的家庭家风情况。有的党员干部在观念上解决好“给子女留什么财富”的问题,觉得留“物质”比“精神”更有必要;有的党员干部没有正确处理好家庭与工作之间的关系,时常为了工作而忽视家庭,放弃与妻儿相处的时间。
4.在发挥作用合格方面:一是谋划工作缺乏科学性。有时在对接落实上级政策中,习惯于照着文件办事,没规定的时候“不知所措”,有规定的时候“一刀切”,没有做到与实际充分结合。有的党员总在叹嘘“时间都去哪了”,每天看起来都很“忙”,但是忙的没章法,又没效果。有的领导干部不重视调查研究,下基层、进企业走马观花、浮光掠影,对情况了解不准确、不透彻,一知半解,盲目自信,造成了工作中的主观主义。二是民仆意识还需进一步增强。开展工作时“有高度、没温度”,思想和感情深处没有真正把群众当做亲人,或多或少存在尤权书记指出的“不冷不热”“不急不忙”“不疼不痒”等突出问题。如,个别党员干部对企业来机关办事,冷若冰霜、不闻不问;对企业的咨询,模棱两可、缺少耐心;对企业的指导,泛泛而谈、无的放矢;对企业的意见,跟踪不够、落实不力等等。三是敢于担当的精神不够强。有的党员干部满足于常规性工作开展,习惯安于现状、按部就班,对改革路上的困难和矛盾有畏难情绪,主动作为意识不强,面对各项工作,有的党员干部总认为时间紧“干不完”,任务重“干不动”,标准高“干不好”,存在慢落实、软落实现象;有的党员干部过于“计较”,工作职能有交叉就“踢皮球”,奉行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生怕“多做事、多吃亏”。